8月25日,浙江省臺州市明確提出樓市限購措施,成了二三線城市限購“首令”。(8月28日《京華時報》) 二三線城市“限購令”政策的本意,是將一線城市與二三線城市對接起來,形成一個聯動的機制,讓“限購”成為較大范圍房市政策的一部分。 然而,即使短期內二三線城市樓市降了溫,逐利的資本又會把目光投向下一個“價格洼地”,那么房市漲價趨勢與調控壓力都會繼續延續下去。“逆漲價”顯然不是限購令所想看到的結果,但它卻是一線城市限購令的“副作用”。 限購令所行之地,房價均有下滑與受挫,但同樣被驗證的是,“限購令”只是從供求鏈上部分抑制房價,不是治本之策,會帶來報復性的“逆漲價”。正因為如此,二三線城市限購的施行必須要更注重“可預期性”與“務實性”,避免重蹈一線城市限購令的負效應與“軟調控可能”:譬如不能以單一的戶籍為限制規定,政府力度要集中于對投資需求的遏制上;譬如要廣開正規流通渠道引導游資,而不是任其下行;譬如對保障房建設速度要迅速跟上,以時間換降價空間。 我覺得,解決中國的房市問題,最終需要明確住房的公益性質,也需要改革稅費體制,更要讓保障性住房成為房屋建設的主體。房價問題終究要回到市場的領域來解決,行政性的限購令也終究有退出的一天。正是這樣,一線城市也好,二三線城市也罷,應急性的限購令其實無力承載過多厚望,公眾更期待市場深處的“刮骨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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