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浙江臺州市發布《關于進一步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臺州市成為二三線城市樓市限購的首發之市。 為何是臺州“搶”到了首發?這樣的疑問雖有趣但沒什么道理好講。既然限購向二三線城市延伸是高層決策,最終由誰首發并無多少探究的意義。按照住建部擬定的二三線城市限購的五條標準,臺州在全國未必算得上特別突出。當然,就浙江省內來說,臺州實施限購恐怕是夠格的。浙江共有11個地級市,其中六個已實施限購,剩下的五個之中,只有臺州、湖州兩個城市今年6月的房價比去年年底高。臺州雖然不在國家統計局監測的70個大中城市之中,但根據中國房地產百城價格指數的數據,未實施限購但房價較高的前十個城市中,臺州緊隨珠海名列第二。 樓市限購屬于典型的行政干預措施,在中國面臨巨大的爭議。支持者認為此舉體現了政府的責任和義務,反對者則認為限購是在開歷史倒車,嚴重動搖了改革開放30年好不容易形成的對市場經濟的認同。但即便限購措施“合情”卻不“合理”,現實的壓力最終逼迫決策者更多出于社會角度而不是經濟角度處理樓市問題。相關數據恐怕也堅定了決策層之于限購的決心。據統計,在統計局監測的70個大中城市之中,7月份雖僅有三亞一市的房產價格較6月份微降,但納入限購的39個城市的房價上漲幅度,卻小于尚未限購的31個城市的上漲幅度。 這個數據自然是應該限購并且限購要擴容的有力支撐。但其存在的本質邏輯缺陷卻也顯而易見,因為只要實施外力強行壓制,上漲幅度終會有下降的時候。實施限購城市的房價漲幅低于未實施限購的城市,其實沒有什么奇怪之處。由此,盡管可以說限購之于房價高漲發揮了作用,但之于房價下行也即所謂的拐點,是否真的有作用,目前恐怕無法驟下判斷。“俯臥撐”的結果是什么,用不著多費口舌。只要沒有力量耗盡轟然趴下,拐點不過僅具觀瞻價值。要害的問題是,限購措施,有讓房價轟然趴下的決心嗎? 摁住了一線城市,二三線城市又漲起來。按照此種邏輯,摁住了二三線城市,四線、五線城市的房價可能又要起來了。按下葫蘆浮起瓢,其實早已把問題實質明明白白地呈現出來。所謂調控房價取得效果,只可能基于這樣幾種情況:要么把所有的葫蘆摁住,要么把浮起葫蘆的水給放掉,或者,換個乃至再增加幾個更能裝水的大盆。目前,“放水”和“換盆”未見多大動靜,摁葫蘆則正摁得極為起勁。 假以時日,由臺州首發的二三線城市限購,肯定能夠將這些城市的房價漲幅給降下來。假如四五線城市的房價再漲起來,那就接著再去摁四五線城市。當前,保障房建設被認為是一個“放水”、“換盆”、增加更大的盆的實質性措施,但愿這一措施能夠如希望的那樣發揮作用,而不是在操作中走了樣。比如,建設和分配中各種問題層出不窮,以及將保障房建在交通極為不便的區域,即便超額完成了建設計劃,這樣的保障房估計也難以承載宏大的歷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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