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改革成品油定價機制,目前各界比較一致的意見,一是把紐約交易所原油價格變化納入國際油價參考體系,二是將移動平均變化工作日從22天縮短為10天或7天,三是將國內油價下調所需的國際油價下行變化比例調至4%以下,以2%為宜。 進入8月以來,受美債危機以及標普調降美國評級等因素影響,國際市場油價一路震蕩下行,令國內市場對成品油降價窗口將開啟的預期大增。最近兩周,國際市場油價又間有緩慢回升,行情漲跌頻繁使國內成品油降價窗口開啟希望渺茫。公眾對國內油價“漲快跌慢”反應強烈,改革成品油定價機制的輿論呼聲再次高漲。 有關方面曾表示,國內成品油定價已經與國際原油價格掛鉤,前者隨后者的漲跌而漲跌,所謂“漲快跌慢”是公眾對國內油價變化的誤解。到底是不是誤解,應就成品油定價機制的計算和邏輯進行具體分析。《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按照這個規定,國內成品油的價格調整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個是國際市場原油價格連續移動的宏觀背景,另一個是“22個工作日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的具體指標。仔細推敲這兩個條件,不難發現其中的問題所在。 《辦法》所稱的國際市場原油價格變化,只是參考布倫特、迪拜和辛塔三地的原油價格,而未參考最能反映國際油價變化和金融市場對油價的影響、并令世界市場(包括中國消費者)最為關注的紐約交易所的原油價格。這就在國內油價調整的參照物上出現了偏差。同時,“22個工作日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的指標,如此長的時間限制,容易導致國內油價反應滯后,使之不能及時根據國際油價變動作出調整——如果這個時間縮短為10天,也許近期國內油價降價窗口早已打開了。 另外,即便不考慮參照物偏差和反應滯后的問題,單看“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這項指標,本身也容易導致“漲快跌慢”。其少為人知的秘密在于,同樣的漲跌數值,漲價的時候基數低,容易達到+4%,跌的時候基數高,不容易跌到-4%,比如從100美元漲到104美元(4/100=4%),就觸動了價格上調機制,而從104美元降到100美元(4/104=3.8%,不到4%),卻無法觸動價格下調機制。如此“漲易跌難”的設計,即便排除國際油價累積上漲的因素,在長期波動的市場中也會導致國內油價不斷走高。 成品油定價機制是一種規則,有規則總比沒有規則好,否則,油價完全由價格主管部門說了算,想什么時候漲就什么時候漲,想漲多少就漲多少,那就太糟糕了。規則實施一段時間后,人們發現了規則存在的問題,可以有針對性地對規則進行修改,使之逐漸趨于完善。據報道,從國家發改委到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桶油”,都承認國內成品油定價機制存在不成熟之處,認為推動形成市場化定價機制是大勢所趨。關于改革成品油定價機制,目前各界比較一致的意見,一是把紐約交易所原油價格變化納入國際油價參考體系,二是將移動平均變化工作日從22天縮短為10天或7天,三是將國內油價下調所需的國際油價下行變化比例調至4%以下,以2%為宜。 做到了這三點,由成品油定價機制帶動的國內油價變化,就能與國際油價的變化保持大體一致的步調,合理地反映市場對油價的調節作用。從根本上講,國內油價要走出“漲快跌慢”的怪圈,有賴于大力推進石油市場化改革,打破“三桶油”壟斷國內市場的格局,拓寬民營油企參與市場競爭的渠道,通過國內外市場供需關系的作用,形成開放的、合理的成品油定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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