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一下,你就上當”——近日,央視對國內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公司的商業推廣、競價排名存在的內幕進行曝光。
眾所周知,企業的行為是否規范,是否與消費者的利益一致,是否符合社會公共利益和職業道德,主要通過四個層面來保障,即企業自律、行業約束、媒體監督和政府監管。這四個層面如果能夠對企業的經營行為發揮出有效的約束保障作用,企業就不大可能發生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百度此次被揭露的問題并非新問題,此前百度曾因類似的問題被央視曝光過。從百度一再犯錯的表現來看,企業自律顯然已經不能有效發揮作用,甚至可能只是表面存在、實質不存在;而在行業約束方面,互聯網協會等行業組織對百度這樣的“大佬公司”所能發揮的作用應該也很有限;至于媒體監督,頻頻曝光的問題和百度屢教不改的表現,說明企業已經“強大”到不對媒體監督有任何敬畏之心和懼怕之意;剩下的,就只有政府監管了。
問題在于,從政府部門對互聯網搜索引擎的監管措施來看,不僅嚴重滯后,而且十分乏力。一方面,盡管搜索引擎問題多多,消費者反應強烈,但相關法規、制度卻遲遲出不了臺。據媒體報道,一位接近工信部的人士透露,相關部門一直計劃出臺針對互聯網搜索的法規,目前尚處在征求意見階段,具體出臺時間尚未確定。另一方面,針對百度等搜索引擎“助力”不法分子以虛假信息欺騙消費者的行為,相關職能部門卻“忍而不發”,即便消費者投訴到職能部門,也常常是沒有下文。長此以往,企業自然會越來越肆無忌憚。
制度、監管落后的現象并不只是發生在搜索引擎企業和互聯網行業,而是很多行業都存在的共性問題。很多問題,在沒有激起消費者的強烈反應和媒體鋪天蓋地譴責的情況下,往往很難引起政府職能部門的重視。百度能夠“助紂為虐”多年,通信、銀行等行業能夠肆無忌憚地通過亂收費與消費者爭利,都是例證。
在市場的“無形之手”無法有效對企業的經營行為產生約束作用時,政府的“有形之手”就必須及時發力。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市場規范運行、秩序良好。不知道百度等搜索引擎企業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到底要發展到什么程度,相關政府部門才能“出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