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三萬億美元的外匯儲備是一筆很大的錢,因此,也吸引了各個方面躍躍欲試、評頭品足。先是關于是不是人民群眾“血汗錢”的爭議,然后接著就是是否可以“分給勞苦大眾”的討論。筆者認為,這些重點是給外匯儲備重新定性,然后力主分光吃凈的想法是天真幼稚的,不僅忽略了外儲的基本性質,也不利于從根本上維護國家利益與民眾利益。 首先,我國的外匯儲備之所以持續快速增長,是人民幣升值和結售匯制度兩方面合力形成的結果。其中,人民幣升值的大背景是最為根本的原因。近年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穩定增長,已在全球市場中產生了極強的資金吸附力,同時,相比歐美經濟在金融危機后的持續疲弱,也使得外部更為看好中國經濟前景。因此,按照購買力平價等測算方式,得出人民幣升值預期強烈的結論并不令人意外。這也使得外部存在將各類外幣置換為人民幣或人民幣資產,以“共享”升值的極強動力。而我國相對寬松的結售匯政策環境,是造成外幣不斷被兌換為人民幣的直接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外儲高企的情形。 其次,外儲的性質既是國民財富,也是國家財富,但重點該是保值增值。一方面,所有的外匯儲備都對應著人民幣發放,而對人民幣本身來講是我國政府釋出的債務憑證。從此角度出發,這部分對應著國家負債的外匯儲備,并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徹底且純粹的國家資產。另一方面,外匯儲備當中來自經常項目賬戶下的結匯部分,是我國出口商品和勞務所得的報償,可以視為直接的“勞動所得”。但須注意的是,在全球化的時代,主導國際間商品、勞務交換的是供求,不是剝削,因此,不宜被以“血汗”名義渲染悲情。利潤就是利潤,收入就是收入,沒必要將之包裝成具有道德高度的“百姓血汗”,進而要求必須進行絕對公平的再分配。 第三,對外匯儲備在民間進行分配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違背了基本的經濟學常識。一者,所有的外匯儲備都是有主的資產,并不是無主的財富。所謂國家財產也好,國民財富也罷,是通稱,而不是特指。事實上,所有的外匯儲備都有持有者,并非無主待分配的資產。在一個物權明晰的法制國家,要求將所有的外匯儲備平均分配,或者拿出來補充保障虧空,是一部分人唐突的妄念,而不是大部分人理性的訴求。二者,每一份外匯儲備都對應著人民幣負債,如果將外匯儲備重新分配,等于要重新對應發放人民幣的基礎貨幣,會再次呈幾何級數地擴大貨幣供給規模,造成嚴重的通貨膨脹,這將直接損害民眾利益。而此時如果對此貨幣乘數效果謂之以濫用“鑄幣權”,則是完全不理解紙幣時代的政府發鈔邏輯。事實上,無論美國政府還是中國政府,發放的紙幣沒有本質上的不同。我們談論美國的數量寬松政策不厚道,而一旦強制分配外匯儲備,“國產印鈔機”一樣也會吞噬居民財富。 目前,或有三個方向的討論較有意義。一是外匯儲備的投資主體是不是應該進一步多元化。二是外匯儲備的增長速度是不是應該有明確的控制指標。三是與外匯儲備相關的市場化調節機制是不是應該盡快出臺……最重要的是,通過何種手段在人民幣國際化、人民幣升值的同時,讓全體國人共享改革以降的社會經濟發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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