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被浙江省、金華市均列為重點項目的建設工程,成為當地最大的違章建筑——不僅改變建筑使用功能,建筑面積更超審批近4萬平方米。一旦違建“闖關”成功,開發商將獲利超8億元。當地市民稱之為“最牛違法建筑”,因為它位于金華市政府大樓100多米處。(《新京報》8月2日) 執法部門失職、瀆職,看著眼皮底下的違法現象不予制止,還會得利——天底下哪有這樣的好事?可這好事就發生在浙江金華市。金華世貿中心距離市政府不過數百米,從2008年4月主體工程動工,2009年11月主體工程結頂,歷時一年多,違法加高7層,違章建筑面積近4萬平方米,執法部門一直掩耳不聞。在業主不斷舉報之下,金華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才做出決定,沒收違法建筑面積39918.45平方米,并處罰款。執法瀆職的回報居然如此豐厚! 開發商的如意算盤是打錯了。做生意難免有風險,本來他的勝算是比較大的。因為,敢于在市政府眼皮底下搞“史上最牛的違章建筑”,沒點“因由”是不可想象的。事實上,這事本來也快成了,一年多來執法部門都不來問津,就是一個明證。當然,開發商也可能想到,萬一有人告了怎么辦?或許,以往的經驗告訴他們,政府人士打點一下,再象征性交些罰款,總之還是一本萬利。沒想到這次賠得慘了,那是因為業主不依不饒,讓執法部門一下狠心,整個違法建筑都端了。但畢竟這是小概率事件。 但對執法部門來說,卻是坐贏無輸。眼睜睜看著違章建筑平地而起,不去制止,能多收一些稅費。即便業主告了,也可以小罰開發商一把,如果業主告得兇,索性就將違章建筑沒收。現實邏輯便是:執法部門小瀆職小獲利,大瀆職大獲利,不瀆職不獲利。至于,城市規劃受影響,公共利益受損失,業主資產貶值,這些完全可以不在其考慮范圍。我看,這個號稱金華市“重點項目的建設工程”可以更名為“金華市疑似重點執法養魚工程”。 指望通過這次重罰讓開發商們改邪歸正,可能性也比較小。剛才已經說了,這一違章工程出事,是小概率事件,敢于在市政府眼皮底下搞“最牛違章建筑”,那是需要一定底氣的。這一次沒收就能嚇住開發商們,那也太小看他們的勇氣了。今后更有可能的是,開發商一如既往地搞違章建筑,當然,他們一如既往地“小罰大賺”,除非影響搞得太大,不可收拾了。 遏制違章建筑,拿開發商開刀當然必要,但并非對開發商下手越狠,效果就越好。關鍵還是得從讓開發商虧本到執法人員虧本,你放任違章建筑,沒收的違章建筑,不是歸政府,而是歸業主或上繳到慈善機構,而對具體責任人員,則不僅要追究行政和紀律責任,還得經濟上受罰,要讓相關人員放任違章越厲害,從經濟到前途就虧得越多。這事理順了,哪怕開發商在深山建違章建筑,那也得膽顫心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