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甬溫線特大事故新聞發布會在浙江溫州召開。鐵道部新聞發言人王勇平介紹了相關情況“目前事故原因還在調查分析中”,王勇平說,黑盒子的情況也在調查中,一旦有新的情況會馬上向公眾公布。在答記者問環節時,王勇平充滿信心地表示“中國高鐵的技術是先進無疑的,我們仍有信心。” 的確,及時地將有關甬溫線特大事故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不僅是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的需要,同時也是公眾行使監督權的前提。不過筆者同時也認為,不應由鐵道部來承擔這次特大鐵路事故信息發布的主角。 首先從信息發布的公信度要求講,顯然不得不承認,即便是在當前事故還在調查及原因不明確的前提下,由于鐵道部本身不僅是負責鐵路運行的具體管理方,且在此特大事故之前,鐵道部及其有關專家也一再向社會強調高速鐵路所具有的安全性。所以在此條件下,由鐵道部與事故之間的利益關聯決定,尤其是在國務院已經成立事故調查組的情形下,如果仍然還由鐵道部來負責這次特大鐵路安全事故的調查與信息發布,結果在公信度上就可能會招來社會公眾的不信任。 還有以事故調查與信息發布的獨立性要求講。眾所周知,與其他公共事件的調查與信息發布一樣,應該說,在相當程度上決定公共事件調查及其結論是否具備公信力的前提,是調查參與單位及其調查程序本身,是否具有能夠為社會公眾所認可與信服的獨立性與客觀性。然若以此要求來衡量,顯然不難預見,因為鐵道部與這次特大事故釀成有著這樣或那樣的利益關聯,而且調查結論應該也與其有著直接責任關系。所以就此而言,由鐵道部來主導甬溫線特大事故原因調查及相關信息發布,可以說應該有著明顯的獨立性不足缺陷,也可能會引來社會公眾對事故調查及其結論客觀性的懷疑。 所以筆者認為,不論以公共事件信息發布所有的公信度要求,還是以公共事件調查的獨立性要求衡量,由鐵道部來主導這次甬溫線特大事故的調查與信息發布都是不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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