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政策能激勵出口,但也會讓無良廠商鉆空子,玩“先出口再進口”的把戲,既人為“做大”了貿易量和貿易額,也造成了無謂的運輸等成本耗費,更使大量財政支出虛擲。為防止類似事件繼續存在和重現,既要加強監管,更要矯正市場扭曲
“達芬奇事件”持續發酵,一個個問題被不斷揭出。其中,筆者最關注與出口退稅等政策相關的市場扭曲,認為這是發生這類事件的一大誘因。同時筆者注意到,近期圍繞“達芬奇事件”的種種討論,對此似乎涉及較少;其實,這是一個值得高度重視的警示。
按照目前我國實行的出口退稅政策,廠商將產品出口后可獲增值稅退稅,而產品在國內銷售,則要足額征稅——于是,內外銷之間存在一個等于出口退稅率的套利空間。與此同時,如果產品內銷,將面對國內市場較高的流通成本。因此諸多擁有優質、有出口競爭力的產品的廠商,很自然地選擇放棄國內市場——這其實是國內消費者對國貨好感、信任度不高,更青睞“洋貨”的一個原因。不過,外銷市場也有容量限制,一些“精明”的廠商發現,在出口并且獲得退稅后,如果運輸、倉儲和再包裝等的成本不高,大可以把產品重新進口,這一來,國貨就變成了“洋貨”,利用國內消費者對“洋貨”較高的好感和信任度,能獲取超高利潤。如此便產生了很嚴重的市場扭曲。
以“先出口再進口”的“模式”獲取高額利潤,主要包括下述幾種情形:其一,廠商根本用不著支付海運、倉儲和再包裝成本,只要設法將貨物送進保稅區兜一圈,就可以既得到出口退稅又扮成“洋貨”假進口;其二,將報關出口的貨物拉到大洋上轉一遭,不用到歐美那么遠,沾點洋氣就運回來;其三,真下點本錢,把貨物運到歐美即自稱的“原產地”,再包裝一番運回來,借著“國際品牌”效應和消費者的信息不對稱獲取暴利。
出口退稅政策能激勵出口,但也會讓無良廠商鉆空子,玩“先出口再進口”的把戲,既人為“做大”了貿易量和貿易額,也造成了無謂的運輸等成本耗費,更使大量財政支出虛擲。
我們已經看到,這一亂象普遍存在于出口退稅政策適用的眾多制造行業,達芬奇公司或者家具業,僅是被揭露出來了而已。從媒體披露的信息中,我們可以看到達芬奇的深圳-某國-上海的“先出口再進口”路線圖:經深圳口岸出關,拿到出口退稅;海運到某國,洋氣沾上了;再運回上海進關,進口稅率極低。而后,依靠“100%原裝進口”的說辭以及洋品牌,以進口報關單據作證,叫賣到天價——已被公開披露的加價幅度甚至高達1000%!天價暴利之外,出口退稅也是這家公司重要的“利潤”來源。已有媒體估算認為,按照它2010年40億元左右的銷售額,如果10%是先出口再進口,可以拿到3600萬退稅;如果50%的產品先出口再進口,那么退稅額高達1.8億元。
追逐暴利的達芬奇,除涉嫌產地造假,還將低價材料制作的家具謊稱為“高檔原木產品”。它能夠長期逍遙法外,相關部門的監管疏失脫不了干系:13年里竟然沒有監管人員光顧過達芬奇。
為防止類似事件繼續存在和重現,既要加強監管,更要矯正市場扭曲。
首先,應當清除以“先出口再進口”套利和造假的土壤。我們完全可以用結構性減稅政策來替代出口退稅政策,矯正后者誘發的市場扭曲。對包括家具業在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實行結構性減稅政策,可以激勵和支持它們維持和擴大就業,雖然減少了一些稅收,但同時也少支出了出口退稅,因此并不會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如能進一步設法促使國內市場流通成本下降,則可引導和幫助優質產品廠商更好地平衡內外貿,提升國內市場上國產貨的檔次和信譽,逐步扭轉消費者心目中“洋貨才高檔”的印象。
其次,要在進口和國內市場等環節彌補監管漏洞。已有的《進出口家具檢驗規程》等監管規范,主要強調技術和質量,不涉及原產地核查;保稅區監管無法有效遏制同一產品停留保稅區內、先出口再進口的套利行為;而國內市場監管又忽視對進口產品尤其進口奢侈品的管束……這些漏洞,都要一一堵塞。似乎,我們的市場監管者和許多消費者一樣,也存在對“洋貨”的過度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