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8日公布《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面向社會征求意見。未來五年,民政部將在慈善全行業推行慈善信息公開透明制度。 陳光標曾引用一句中國俗語“人在做,天在看”,來詮釋自己“被誤會”,這也契合當下“人在做,天在看”的慈善倫理。就目前來講,我們還處在“人在做,天在看”的慈善倫理階段。由于慈善信息公開度、透明度不夠,真正能夠看得清楚的只有“老天爺”。 也許的確有人通過慈善而獲得有利于自己的“政商關系”,但我們似更應反思“人在做,天在看”的慈善倫理中的體制困惑。在政企尚未完全分開的情況下,在權力能夠干預市場資源配置的情況下,“商人媚權”與“權力媚商”必然有生存土壤。慈善淪為“媚權”的途徑,過不在慈善,而在權力。 必須告別“人在做,天在看”的慈善倫理,必須超越“人在做,天在看”的慈善時代。早有人提出:重構國人的慈善倫理。如何重構?首先要理順政商關系,給民營企業一個更加良好、更加公平公正的生存與發展環境,讓他們很坦然、很純潔地做慈善;其次,突破政府主導慈善的體制性束縛,讓慈善走向廣闊的社會,慈善的生命力在民間;第三,完善慈善的評價體系,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發展與時俱進的慈善文化等。 正在向社會征求意見的《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或能重構慈善倫理。其一,慈善信息公開制度化,可望實現“一人做,眾人看”的監督效果,甚至能夠實現“你在做,影響我”的輻射效果。其二,慈善募捐主體和行為的規范化,可以激活民間慈善潛能,讓更多的人“人在做”。其三,恪守平等自愿原則“綱要化”,可以消減“政商關系”,讓權力漸漸遠離慈善事業,讓社會組織“占領”慈善陣地。 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見,“原汁原味”公布,再到“免征額3500元”,彰顯尊重民意的誠意。《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征求意見,需要民意民智的“再給力”——只有“人在做”,只有“我們都在做”,制度的完善才能實現,慈善事業才能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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