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歐美原材料出口限制之爭初戰失利了,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于當地時間7月5日向各成員散發專家組報告,認定中國限制鋁土、焦炭、螢石、鎂、錳、金屬硅、碳化硅、黃磷、鋅九種原材料出口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定。根據世貿組織《關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專家組報告散發各成員之日起60天內,如果爭端方沒有正式通知爭端解決機構其上訴決定,或爭端解決機構協商一致決定不通過該報告,這份報告就將成為各爭端方無條件接受的終裁。一些美歐輿論已經就此彈冠相慶,并展望將此案裁決精神延伸到迫使中國放松稀土出口管制的“美好前景”;其實,他們可能高興得太早了,他們不僅未必能夠達到從中國取得更多上述原料供給的目的,還可能引火燒身。
為什么?因為中方對此專家組報告會提出繼續上訴,充分運用世貿組織規則賦予我方的權利去爭取實現我們的目的。假如在上訴期間中方能夠提出有力的反駁證據,則可以部分修改甚至完全推翻專家組報告,扭轉不利態勢。即使中國終裁敗訴,中國也完全可以提高高能耗、高污染產品和上述原料生產的環保、財稅等門檻,以有效削減其產能。這樣,即使中國最終敗訴而不得不削減這些原料的出口限制,由于產能壓縮,這類原料的出口量也不會增加多少。畢竟,中國沒有義務犧牲自己的環境和經濟安全去滿足別國對資源和高能耗、高污染產品的需求。
同時,美歐方面必須看到,他們起訴我國限制原料出口是在初級產品牛市、上述原料供不應求的背景下發生的,假如中國放量出口而初級產品牛市終結,他們國內同一產業將受到嚴重沖擊,屆時他們完全有可能遭到反過來要求我們限制這些產品出口的壓力。在2006年10月24日歐盟貿易委員會發布的《競爭與伙伴關系:歐盟-中國貿易與投資政策》報告中,歐盟給中國扣上了“擾亂全球自然資源貿易市場”的帽子,指責中國限制煤炭、焦炭等國內豐富資源出口,從而擾亂了世界原材料市場的供給和價格。但此前幾年,正是歐盟自己指責我國焦炭大量出口,威脅對我國出口的焦炭發起反傾銷,經過談判,我國削減了對歐焦炭出口配額。不料,幾乎就在次年,全世界鋼鐵生產和焦炭需求猛增,歐洲鋼鐵廠商陷入“焦炭荒”,歐盟又指責我國蓄意壓縮對歐焦炭出口配額,最終訴諸世貿組織。在2005年的紡織品特保爭端中,歐盟同樣起初氣勢洶洶拼命壓縮中國紡織品出口配額,結果很快鬧出了紡織品壓港危機,不得不又找中國尋求解決方案。這一輪初級產品牛市從2002年啟動到現在已歷時9年,延續時間之長,為世界經濟史上所罕見,其終結的可能性正與日俱增,5月以來市場的波動也顯露出了一些這方面的跡象。假如美歐為抑制通脹而收緊貨幣政策,初級產品價格下跌還會來得更猛烈。正在氣勢洶洶壓迫中國放松原料出口限制的美歐國家意識到了這一點嗎?
不僅如此,美歐還需要記住,全世界出口管制體系最嚴密、最復雜的不是別國,正是美歐自己。假如這次爭端我方終裁失利,那么實際上為約束各國管制出口的權力提供了一個強有力的范例,至少在理論上,美歐也必須接受同樣的約束,難道中國不會考慮適時將美歐出口管制體系訴諸世貿組織嗎?那將是中國力爭化被動為主動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