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在微博上出現了這樣一條消息:“渤海油田有兩個油井發生漏油事故已經兩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之后媒體紛紛希望進一步了解情況,但是中海油都沒有回應。直到7月1日,中海油投資者關系部才發布消息稱,渤海蓬萊19-3油田于6月上、中旬發生滲漏,附近海面出現油膜,目前滲漏點已經得到控制。 毫無疑問,在一個法制健全的市場經濟體中,出現這樣的漏油污染事件,企業具有在第一時間向公眾公布真相的責任;至于是否釀成嚴重后果及相應賠償,則另當別論。不過,在中海油看來,這僅僅是“一個小常規事故”,只要能夠掩蓋就盡量掩蓋,能把公眾蒙在鼓里就蒙在鼓里。因此,在漏油事故發生后,它不僅未向外界及時發布任何消息,甚至繼續采取措施封鎖消息。而網友的微博爆料也被刪除處理。最后,在媒體窮追不舍之下,社會影響日甚,這才首次也是惟一一次輕描淡寫地回應。 中海油的傲慢可見一斑,而且這種傲慢積習已久。公開資料顯示,去年5月13日,中海油天津分公司南海一號鉆井平臺就曾發生一起溢油事故,但中海油一直沒有公布詳情。中海油的傲慢是如何煉成的? 中海油的傲慢首先是一種資本的傲慢。資本的天性是逐利,所有的資本不管其性質如何,都在一定的制度約束條件下,進行著利潤最大化的行為。污染本質上是企業行為造成的一種社會成本,如果企業不用為這種社會成本買單,那么污染當然屢禁不止,資本也當然傲慢不止。墨西哥灣漏油事件中,BP公司也一度反應遲鈍,但最重要的是,BP必須為自己的傲慢以及污染嚴重后果承擔以百億美元計的代價。這種有力監管的懲罰機制,提供了一次次的前車之鑒,馴化了資本的傲慢。耐人尋味的是,此次漏油的渤海蓬萊19-3油田,由中海油和外資企業康菲中國合作開發,且由后者擔任作業者。但這個“外來的和尚”顯然已經“入鄉隨俗”,沒有了懲罰機制的約束,資本的傲慢原形畢露。 這也就不難理解,在紫金礦業污水滲漏事故中,為什么該企業膽敢瞞報事故9天。不過,這個民營控股的上市公司,至少在東窗事發之后,就不再那么傲慢。但中海油的傲慢是桀驁不馴的,因為它不是紫金礦業,而是高高在上的央企。在此次事故過程中,我們沒有看到監管部門有什么作為。據說,康菲中國及時向國家海洋局以及合作方中海油做了匯報,所采取的措施“得到了他們的積極支持”,相關監管部門對事件的處理進行了“嚴格監督和直接指導”。那么,知情的相關部門,為何沒有第一時間向公眾發布這一事關公眾健康和公共利益的信息? 資本的傲慢并不可怕,一套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利益懲罰機制,就可以乖乖馴服;但一些央企的傲慢,越來越成為脫離公眾利益和有效監管的龐然大物,要想關進籠子里,卻沒那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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