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漢國稅局開出國內首張個人網店稅單——對淘寶網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稅430余萬元。記得去年7月1日《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網店步入“實名制”時代。各界普遍猜測,這將是對網店征稅的“前奏”,如今這一天終于來了。 雖然武漢此舉還沒有引來其他城市的效仿,上海杭州紛紛表示還無此打算,但是媒體和網民的反對聲已經撲面而來。有網民甚至激烈批評這不亞于在鸕鶿腿上刮肉。有專家則援引美澳等國早先的《互聯網免稅法案》,指出急著收稅無異于殺雞取卵,會阻礙剛剛勃興的電子商務的成長。掌柜們擔心小本買賣將無以為繼;而消費者則擔心,掌柜們會不會把成本轉嫁給買家。從網絡調查看,網店征稅遭到超過80%網民反對,似乎落得一個無人叫好的局面。 早先,網店主要是一個跳蚤市場,一個二手貨交易市場,譬如易趣,不交稅名正言順。可是,自打淘寶網等等風行以來,電子商務產業化已然成型。據調查,淘寶上占營業額70%-80%的賣家都已經不是個人商戶而是企業客戶,其中億元賣家不在少數。他們有實體企業或實體店,有明確的納稅主體,這些公司就不應該“被例外”。 對于個體網店小本買賣,不僅現在免稅,而且將來要繼續免下去。這對解決就業、支持創業意義重大。但是不排除一些網店已然膀大腰圓,卻依然舉著個體戶弱勢群體的招牌,賴著不走吃免費午餐,甚至把網絡當成偷稅漏稅的天堂。例如上海張黎網絡交易偷稅一案,在網上賣出近290萬元含稅商品,事實上就是一起借C2C(消費者對消費者)之名,行B2C(商業機構對消費者)之實的逃稅案件。 武漢此次規定“對皇冠級別以下網店暫不征稅,但要進行監管”是比較切合實際的。當下問題不是要不要征稅,而是如何量體裁衣、分類征收的問題。第一,根據店的規模、銷量,稅點不一樣,或者政策不一樣;第二,針對不同的行業利潤不同,采取不同稅點。而對于中小網店則不僅要繼續放水養魚,更要加大扶持呵護的力度,做到稅收“取之于網用之于網”,在世界電子商務潮流中充分詮釋“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互聯網平民精神。說到底,網店免稅看似公平其實蘊含某種不公,而“網店實名+大店交稅制”是目前比較好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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