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從中食利,磚窯就可以為所欲為大膽“吃地”。二者配合,形成利益共同體,犧牲的不僅是民眾賴以生存的耕地,還有法律的尊嚴和政令的權威。 安徽臨泉縣九成耕地是基本農田保護區,7000畝耕地被上百座無證粘土磚窯廠侵占,磚窯無一獲得用地審批,卻以每年1000畝的速度吞噬良田。相關部門的監管變成了堂而皇之的收費,近兩年,僅當地國土資源局收取的費用就達1400多萬元。 此事并不復雜,中央三令五申嚴禁觸碰18億畝耕地紅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當地負責土地監管的政府部門對此一定心知肚明,否則,也不會出現沒人敢在用地審批手續上簽字的普遍現象。 當地國土部門所謂“磚窯取締難”,涉嫌把簡單問題復雜化,從而方便推諉扯皮。一方面,堂堂地方國土資源局,手握執法權,卻管不住掘土燒磚的無證窯主,讓人無法相信。另一方面,當地窯主反映,在限期內不向有關部門交費,“窯廠就得整改或停產”。勒令停產能夠雷厲風行,取締又能難到哪里去? 原來,真正難的不是對窯廠違法生產的認定,也不是依法取締以保耕地良田,而是斷了當地有關部門從窯廠食利的后路。向無證磚窯收費的,包括當地的國稅局、地稅局、國土局等多個部門;所收費用,“能有一半部門給發票就不錯了”;至于收費去向,“連慰問五保戶的錢,都是磚窯廠給出的”。由此我們不禁要問,要底有多少個部門依附于違法生產的磚窯,多少項政府部門的支出依靠違規收取的費用,又有多少部門的灰色利益與磚窯捆綁在一起? 政府部門從中食利,磚窯就可以為所欲為地大膽“吃地”。二者配合,形成利益共同體,而犧牲的不僅是民眾賴以生存的耕地,還有法律的尊嚴和政令的權威。 正如中國區域經濟學會原副會長程必定所言,“磚窯廠淪為政府的搖錢樹,釋放的是危險的信號”。更高一層權力的介入,固然可以讓當地有關部門重回依法監管的軌道,也能令無證粘土磚窯廠退出青青良田。但值得反思的是,如何遏制地方政府部門違規收費的沖動;誰來為這種無人簽字的違法生產負責? 政府部門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在資金撥付方面,往往將非稅收入全額或差額返還給收費單位。如果收費多少與單位利益直接相關,亂收費乃至向違法企業收費、以收費代監管都將成為可能。尤其是,對部門小金庫打擊不力,更加重了亂收費的沖動。此外,用地審批手續“誰簽字誰負責”,對簽字者可以追究責任,但無人簽字且坐視不管甚至違規收費,要怎樣追究責任尚需明確。 由此,百余磚窯廠大肆占地生產,多個政府部門公然從中牟利,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利益分配和責任追究制度構建不夠細致。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需訴諸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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