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的“支付寶事件”余波未了,騰訊旗下的財付通同樣因為第三方支付的牌照問題,也引起關注。6月15日晚間,博客中國及互聯網實驗室創始人方興東在微博上爆料稱:“據可靠消息,騰訊財付通的牌照已經收回給央行深圳分行。”而騰訊方面則向媒體否認了這個說法。(據6月16日《新京報》) 方興東的爆料或許有誤,但第三方支付企業的牌照出現問題,卻絕非空穴來風。支付寶糾紛暴露出互聯網領域內的諸多潛規則,其中最為普遍的便是VIE,即協議控制。為了支付寶的歸屬與前景,馬云首先捅破了這層窗戶紙,如果央行及其他主管部門較起真來,恐怕會有更多公司被拖下水。 在支付寶糾紛中,馬云一再強調是為了獲得對支付寶性命攸關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才不得不將支付寶由被外資大股東協議控制轉移成自己控制。但根據另外一些公司的理解,卻是只要公司通過協議控制等技術性手段洗白,即便沒有像支付寶那樣變成純內資,也一樣可以獲得支付牌照。 5月26日,27家第三方支付企業獲得牌照,其中不但有支付寶,也有財付通、快錢等被懷疑是外資協議控制的企業,這就使馬云變得有嘴說不清。財付通等公司順利獲得牌照,使外界質疑馬云是為了獲取支付寶財產故意夸大了央行的要求。如果被協議控制問題拖下水,遭到整頓,則馬云可順利洗白上岸,反之,則馬云將更加在道義上講不清楚。 作為馬云在支付寶糾紛中捅破的一項潛規則,所謂“協議控制”其實不僅體現在第三方支付領域,它在幾乎整個中國互聯網商業史上都大行其道。根據中國的法律,有很多領域,比如ICP(網絡內容服務商)、清算行業、出版教育等都是禁止外資進入的,但中國企業要在境外上市,又必須引進外國投資者,為了既繞過制度禁區又迎合境外上市要求,聰明的中外律師們就設計出一項潛規則,即協議控制模式,使外資股東雖然無法直接通過股權控制企業,卻可以通過設立特定公司以及特定協議獲得企業的經營控制權。這一潛規則是在新浪赴納斯達克上市時所首創,因此又被稱作新浪模式,當時的三大門戶網站,以及后來的空中網、百度、阿里巴巴等,都是通過此種安排在境外上市成功。 2006年9月8日,商務部等六部委發布了對外資并購和紅籌上市產生重大影響的“10號文”,使民企境外上市審批難度大增,這導致一些非互聯網業的普通企業為了實現境外上市也開始采用“協議控制”模式。 由于協議控制模式未經監管部門正式認可,屬于民不舉官不究的上市潛規則,因此,它先天就具有一定的法律風險,一旦被較真對待,很可能會產生“聰明反被聰明誤”的后果。事實上,在幾乎所有以協議控制實現境外上市的公司上市材料中都有關于中國法律的風險提示,但由于過去一直沒有遭遇真正的法律風險,包括投資者都沒有把這些法律風險提示當回事,可以想象,這次馬云帶頭“遵守中國法律”,捅破這層窗戶紙之后,必然使投資者對協議控制有一番新的深刻理解,同時也必然會對未來中國互聯網公司的內部治理有所觸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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