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清理規范工作正有序推進,不過,各界人士擔心再次步此前銀行體系市場化改革的后塵,踏上靠發行基礎貨幣以隱性通脹剝奪民財、為銀行和國企壞賬埋單之路,結果是國企和銀行依靠壟斷定價權獲得發展,造成當前社會財富的嚴重分化。 地方政府債務處理不可能走銀行的老路,而對于建立明確的債權債務關系,并進一步明確“誰負債、誰埋單、誰承擔風險”,以投資效率約束地方政府的借貸行為,以信用評級重構未來市場化的地方債務體制的設想,最終還是要依賴于中國金融改革的深化。只有進一步推進金融改革,完善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與發展,促進銀行等金融機構服務與經營水平的大幅提升,才能為地方融資平臺這一類債務機構實現市場化的運行。 可以看到,雖然目前對地方政府債務的規模存在著不同數據,但是從監管機構的數據來看,10萬億是很接近實際的數字,不過這并不代表地方政府債務的問題會難以解決。事實上,從時間上來看,當前的債務大部分都是金融危機后增加的,到期的還貸壓力目前不大,而且真正的風險資金并不算太多。關鍵是如何讓這些債務走上市場化的道路,銀監會在2010年清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時候,通過“逐包打開、逐筆核對、重新評估、整改保全”,并制定和實施“分解數據、四方對賬、分析定性、匯總報表、統一會談、補正檢查”的工作步驟,目前擁有完整的數據,以此數據為基礎,地方投融資平臺的項目得到了梳理,資產與負債較為清晰,因此這是為以后明確的資產債務明細做出準備。 一方面,銀監會對地方政府債務進行徹底的摸底,建立相應的資產負債明細,另一方面,央行也從金融改革方面解決好地方政府金融發展的問題,尤其是中小金融機構有了一個很大的發展。 誠然,自2008年下半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地方政府在4萬億巨額投資計劃的推動下,地方金融應運而生,迅速實現擴張,地方金融力量成為中國金融市場發展的重要影響力量。但是,一個問題也同時伴隨而來,就是在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地方金融勢力崛起相伴隨的,是地方金融辦的積極擴權。2010年3月,全國首家以“局”冠名的省級政府金融管理服務機構——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掛牌,由金融辦升格為金融局,并下設10個處室,分管不同金融領域,從部門設計看,足見其雄心。 需要注意的是,這類機構往往都是地方政府出資的,因此其經營等方面往往受到政府的干擾,有些變相成為地方政府投資的融資平臺,這也就是為什么社會會擔心的原因。因此,對于中國金融業改革而言,在市場準入方面,我們要重視的不是美國“大而不能倒”的問題,恰恰是“小而不能倒”的問題。要讓大量的民間資本找到適合于市場發展的基礎,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便利的融資渠道,這些都需要當前的金融改革有所作為,進一步放開金融業的市場準入,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大型商業金融機構的監管機制。在利率市場化難以一步到位的情況下,要提高銀行金融機構的服務水平,使其最終通過服務等其他方式實現盈利模式的轉變,而不是靠現在的利率差價來獲得收益。 總而言之,就當前而言,地方政府債務的最終解決還是要依賴于中國金融業改革的深化,只有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發展有了一個強大的內生增長基礎,才能為其提供一個有力的市場化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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