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務遲早要清償,建立清晰的資產負債表、明確負債主體的償債責任至關重要,必須堅決摒棄以再貸款的方式讓全體納稅人為地方政府買單的方式。因為他們已經為國企、銀行買過一次單,不能買第二次。
6月1日有媒體報道稱,中國監管當局準備清理2萬~3萬億元可能違約的地方政府債務,方法是將債務轉入數家新創設的公司,同時允許省、市級地方政府發債等。
地方債務到底是多少?各家說法不同。央行2009年5月末提供的數據是負債超過5萬億元,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先生表示,到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超過7.38萬億元,而國稅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先生提出的數據是10萬億元。考慮到地方負債構成中銀行貸款大約占八成,劉明康先生與許善達先生的數據出入不大。目前透露的信號是其中的2萬~3萬億元可能違約,也就是說,總體壞賬率大概在20%~30%。
清理地方政府負債十分必要,關鍵是建立明確的債權債務關系,誰負債,誰買單,誰承擔風險,清清楚楚,絕不能含糊。在建立明確的債務關系的同時,以投資效率約束地方政府的借貸行為,以信用評級重構未來市場化的地方債務體制。
傳說中的債務剝離方式透露出不良的氣息,將壞賬劃入專設公司,很容易讓人聯想起并不愉快的銀行市場化改革之路。這是一條靠發行基礎貨幣以隱性通脹剝奪民財、為銀行和國企壞賬買單之路,其結果雖然為國企與銀行脫困,卻后患無窮留下了數家尾大不掉的不良資產公司,而國企與銀行的市場化信用體制無法建立。截至目前,銀行的貸款仍然大部分流向大型國企與地方投融資平臺,依靠貸款定價權獲得主要利潤。
2004年第一季度,各類商業銀行累積不良貸款余額已超過2萬億元。以對四大國有銀行直接或者間接注資為標志,銀行業改革拉開了序幕。政府注資實際上是把銀行不良貸款轉變為政府負債。與此同時,中央政府花費400億元建立了華融、長城、東方、信達等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通過利用央行提供的5700億元再貸款、對四大銀行發行8200億元財政擔保的定息債券,按賬面價值購買了四大銀行的14000億元不良資產,剝離了銀行系統主要的不良資產。2004年和2005年,政府先后又對中行、建行和工行實施了第二次財務救助,從中國外匯儲備中先后拿出600億美元注入三家銀行,總共剝離7300多億元可疑類貸款和核銷4500億元損失類貸款。2008年以同樣的方式從農行剝離不良資產8000億元。
上述銀行改革,買單者有三種人群:儲戶、納稅人與投資者。
再貸款事實上是由央行直接發放基礎貨幣稀釋債務,按照原價購買銀行的不良資產,其實質是給銀行補貼,以納稅人的錢承擔壞賬。專設的資產管理公司向銀行發行債券,是間接向銀行注資,銀行的負債轉變成了資產。而資產管理公司的這筆債務無法清償,2010年債券延期10年,負債至今未消,高高掛起。銀行上市后,不斷進行再融資以滿足資本充足率要求,其實質是讓銀行投資者為銀行的規模擴張風險買單。匯金、國外戰略投資者由于以凈資產購股,不僅沒有承擔成本,反而在銀行改制、上市的過程中大獲其利。儲戶的損失通過負利率的方式,年復一年創造著銀行的利潤。
我們絕不能以再貸款的方式、以剝奪民財的方式,為地方債務買單,市場不允許,民眾也不會答應。地方債務有走市場化之路的條件。
地方投融資平臺可以建立明確的資產負債表。2010年,銀監會清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通過“逐包打開、逐筆核對、重新評估、整改保全”,并制定并實施“分解數據、四方對賬、分析定性、匯總報表、統一會談、補正檢查”的工作步驟,目前擁有完整的數據,以此數據為基礎,地方投融資平臺的項目得到了梳理,資產與負債較為清晰。
一旦允許地方發債,地方政府的信用評級至關重要,地方政府的信用紀錄,地方的償債能力、資產的變現能力、接受債券購買者的檢驗,很難想象債券購買者會為一項毫無產出的面子工程掏錢。如果地方投融資公司出面發行企業債,那么項目的投資收益評估報告將一一攤到桌面。公開的風險比不公開的安全要讓人安心得多。
設立類似于四大不良資產管理公司之類的公司接受地方債,慫恿地方政府加大重復抵押、資產抽逃等道德風險,為面子工程、會議工程等提供支撐,未來將增加難以割除的低效金融公司,剝奪了投資者的投資權與判斷權由納稅人為地方債買單的行為,絕不應該重新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