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區位于我國大陸腹地,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承接東西,貫通南北,在我國區域發展格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然而,改革開放以來中部地區的經濟地位不斷下降,與其他經濟板塊相比,中部地區的相對發展水平和發展速度都明顯偏低。2006年出臺的《關于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干意見》,為中部六省提供了重要戰略機遇。近年來,中部六省發展速度明顯加快,產業發展邁出了實質性步伐。
經濟總量和人均GDP持續快速發展。從經濟總量看,自中部崛起戰略實施以來,中部地區國民經濟實現了持續平穩較快增長,經濟總量占全國的比重比戰略實施前穩步提高,增幅達129%,年均增幅達15.3%,超過全國平均水平5個百分點。人均GDP在實施中部崛起政策之后取得了較快增長。2005年-2010年,中部地區人均GDP年均增幅超過13.5%,高于同期全國平均水平。
固定資產投資、社會消費和外貿同向拉動經濟增長。從固定資產投資增速來看,中部要高于東部和西部地區,占全國比重不斷提高。從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增長率來看,中部地區居全國首位。中部地區的對外貿易也實現了快速發展。2005年-2010年,中部地區進出口商品總額年平均增長31.5%,同期各省對外貿易年均增速大大高于同期全省生產總值增速。
各項社會事業快速發展。城鎮就業規模不斷擴大,就業服務體系逐步完善。中部六省各縣市就業規模不斷擴大,2005年中部六省就業人數共19063萬人,2009年達到21537萬人,新增就業人員2474萬人。就業結構進一步改善,一、二、三產業從業人員所占比重分別為47%、21%、32%,第一產業從業人員降到50%以內,第三產業從業人員所占比重穩步增長。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作用凸顯。社會保障工作方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惠民醫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工作按要求順利推進。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方面,六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已全面啟動,2010年六省60%的參保對象納入醫療保險。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方面,地級以上城市社區衛生覆蓋城市市民比例達到95.32%。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制度改革和工作改進,極大地完善了社會保障體系。此外,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全面建立,社會福利事業加快發展。
產業結構有待升級,科技對經濟增長的帶動能力不強。中部地區產業結構水平從2005年以來雖有所改善,但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第一產業比重偏高,第三產業比重則明顯偏低。第二產業中,高耗能的重工業所占比重較高,傳統輕紡工業成萎縮之勢,高新技術發展相對滯后,缺乏有重大影響力的領軍型企業和產業。
基礎設施建設亟待加強,對高技術人才吸引力低。農業基礎設施老化,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比較薄弱。水利灌溉設施落后,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差。能源基地建設方面,存在局部電網薄弱,輸電設備老舊,整體運行可靠性低等問題。現代裝備制造和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是優秀經營人才的缺乏和大批專業人才外流的困境。生活工作環境欠佳,福利待遇不高和發達地區競爭等因素,造成中部現代裝備制造業高級人才短缺,制約了企業的技術開發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
外向型經濟發展不足,產業優勢沒有充分發揮。中部地區對外貿易存在的問題:一是對外貿易依存度偏低。2005年至2010年,中部地區對外貿易依存度只有10%左右,而全國的外貿依存度卻是60%左右,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二是加工貿易發展顯著不足。隨著沿海地區土地、勞動力等成本的不斷上升,中部地區應有承接加工貿易由沿海向內地轉移的契機,但截至目前,中部地區加工貿易仍未有實質性的變化和發展。
1、積極承接產業轉移,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和升級。應增強服務意識,從轉變政府職能入手,積極向服務型政府轉變,大膽進行制度創新和機制創新,全方位為投資者提供優質服務。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轉變用行政命令來維持經濟秩序和處理經濟矛盾的思維及方法,樹立資源配置以市場調節為基礎,用資源換資金、換技術、換市場的觀念。
2、改善基礎設施建設,為長遠發展打下堅實基礎。一是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增強中部地區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加快實施灌區續建配套及其末級渠系節水改造,推進大中型排澇泵站更新改造,抓緊小型農田水利建設。二是加快農村公共事業,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和扶貧開發,促進農村社會全面進步。
3、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擴大對外開放。大力支持進出口貿易,鼓勵企業積極承接境外和東部產業轉移,支持骨干進出口企業擴大進出口規模;通過產業結構升級,優化進出口結構;大力引進外資,從單純的吸引資金轉向更加注重引進先進技術、現代化管理模式和優秀人才,鼓勵外商向現代裝備制造、高新技術產業、基礎設施、環保產業等領域投資。優化投資環境,為外向型經濟向縱深發展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