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報報道了這么一個案例:黃老板2010年的個人收入已經回到了金融危機爆發前的水平,年收入百萬,而去年他繳納的個稅總共也不超過1萬元。“我在賬面上就給我自己開3000元的工資,每個月不過交幾十元的個稅!秉S老板對記者說。 倘若沒有媒體勾勒出這張高收入階層避稅路線圖,公眾對高收入群體如何逃避個稅監管,還不那么直觀和清晰。縱觀這張路線圖,既包括中小企業主逃稅秘笈,也包括大企業高管逃薪之道,此外,還有投資客轉嫁稅負方法。正是靠這張避稅路線圖,這些高收入階層,在國內紛紛避稅已變得有恃無恐。 長期以來,高收入者所繳納的個稅只占個稅總收入的35%,廣大的工薪階層成為最大的納稅人。很顯然,這樣的稅收結構,和“富人多交稅,工薪少交稅,低收入者不交稅”的個稅基本征收原則和宗旨相背離。 所謂合理避稅又稱節稅、稅收籌劃和個人理財等,是納稅人利用法律的相對漏洞或含糊不清的方式,以減少他本應該承擔的納稅額。雖然避稅行為常常被人們視為不道德,鉆稅收政策的空子,但它是合法的。與偷稅、逃稅有著本質的區別,偷逃稅更多地是強調納稅人偽造、編造、隱瞞和擅自銷毀賬簿等手段,這不僅違法,嚴重者甚至犯罪。 以國內個稅制度設計的特點,尤其是在個稅繳納方面,在避免稅上大有文章可做,而且能避稅都是些高收入群體。高收入階層目前在工資薪酬方面節省個稅成本的渠道,主要有通過福利減少名義工資、分攤發放工資以及盡量采用年終獎金的方式等;還有,由于現行個稅中工薪收入最高檔稅率是45%,高于其他所有收入種類的適用稅率,因此,對于企業高管來說,往往把工薪收入轉換為其他收入就能獲得較低的稅率。 高收入群體大量避稅,不僅不能體現稅收調節器的作用,以及稅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會大打折扣,更為重要的是,如果任憑這種避稅態勢發展,貧富不均會變得越來越嚴重。 筆者以為,必須改變現在個稅“一刀切”的懶漢式征管模式,盡快實現個稅轉型,像合理數額的家庭生活費用支出、離婚或分居贍養費、教育費用、慈善捐助、住房貸款利息、個人職業發展費用等,都可以在稅前扣除。惟此,才有可能實現個稅“窮人少交稅,富人沒法避稅”的漂亮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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