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浙江、廣東等地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區(縣)長負責制,統籌推進市縣兩級食品安全監管職能調整,實現各環節緊密銜接,有效形成全鏈條監管——這條消息讓人眼前一亮。 食品安全問題到底嚴重到了何等程度?老百姓買菜時的一句“群眾語言”表達得精到、形象:“過去到菜場問什么菜不能吃,現在到菜場問什么菜能吃。”對于食品安全問題的危害和業已產生的惡果,國人大抵已然產生審丑疲勞,不說也罷。食品安全問題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食品安全問題久治不愈、愈治愈烈。說一千道一萬,找到有效藥方才能“解食品安全于倒懸,救國人健康于水火”。 解決食品安全之道,無非在教育、制度、監督三大環節。食品安全問題惡化成沉疴痼疾,是沒有教育、制度、監督造成的嗎?當然不是。 說到教育,我們的道德教育還少嗎?先天豐足——老祖宗給我們留下了合義取利、童叟無欺等眾多傳統商德;后天得調——家庭、學校、社會、媒體沒少給我們灌輸遵紀守法、貨真價實等為商之道。然而,有用嗎?食品安全問題屢發頻發復發,與其說缺少道德教育,毋寧謂德教失效。 說到制度,有人不無悲憤地如是調侃:制度缺失是個筐,什么東西都能裝;制度之筐有多大,什么問題都裝得下。從歷次發案的食品安全事件看,我們其實并不缺少食品安全標準和規范,而是缺少信仰、敬畏、遵從食品安全制度的公民。比如“蘇丹紅”“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本在標準規范禁用之列,其一再肇事闖禍造孽,不過是無良商人對標準規范視而不見、肆意蹂躪罷了。退一步說,即使有再健全、再完善的標準和規范,如果沒人信、沒人行,一樣會適得其反。多年前,就有官員宣過毒誓,要讓造假者“傾家蕩產得不償失”,而人們看到的卻是“人無橫財不發,馬無夜草不肥”的倒錯現實。不客氣地說,正是少數地方執法官員的手下留情不作為和溫柔執法半作為,客觀上扮演了縱容“李鬼”的幫兇角色。 再說監督,每次食品安全事件過后,清談者“監督機制不完善,監管缺位”云云讓人耳朵聽出了老繭。筆者一向認為,食品安全問題如果發生了一次或幾次,歸咎于“監督機制不完善,監管缺位”還說得過去;而一而再、再而三地老生常談“監督機制不完善,監管缺位”,恐怕就不是或不僅僅是監督監管的問題了,而是監督監管官員的懶政推諉、敷衍塞責問題了。 在教育、制度、監督問題的背后,指向一樣,都是因為食品安全責任與官員政績脫鉤,導致掌管監督的人出了問題。這一問題不解決,教育、制度、監督問題就既不會真解決快解決,也不會解決掉解決好。北京、上海、浙江、廣東等地將食品安全工作與官員“烏紗帽”掛鉤,可謂“及時雨”,應當全國“一盤棋”推而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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