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我國價格運行外部環境可能出現較大變化,內部推動價格上漲的因素將有所增加,作用更加明顯。如果調控不當,宏觀經濟出現“高增長、高通脹”的可能性較大,對此要有充分的認識,同時,還要警惕“低增長、高通脹”的“滯脹”局面。 在國際上,雖然還有眾多不確定性因素,但目前可以說全球經濟已開始在調整中逐步恢復增長,尤其是新興市場經濟體復蘇較為強勁。據經濟周期長波理論,到2015年左右,世界經濟有望步入新一輪增長周期。因此,未來5年將是國際經濟逐步復蘇的過程。在國內,因工業化、市場化、城鎮化、信息化、國際化的推動,“十二五”時期我國經濟增長將處于新一輪經濟增長周期的上升階段,增速雖比“十一五”低,但相對其他發達經濟體仍屬偏高,而且這種調整對于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升經濟發展質量來說,是必需的,也非常值得。 無疑,從價格運行外部環境判斷,支撐價格上漲的宏觀經濟環境依然存在,推動價格上漲的內生性因素有所增加,通脹的成因也更加復雜。 首先,生產資料價格將會延續漲勢,部分生產資料價格甚至可能升幅還較大。2010年流通環節生產資料價格比2001年累計上漲了44.7%,這主要與每年較快的固定資產投資增速有關。“十二五”時期,我國城鎮化進程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節能減排、自主創新、結構調整、民生工程等均需要大量投資,必然帶動煤炭、電力、鋼材、水泥、銅鋁等生產資料需求明顯增加,其價格預計會延續上漲勢頭,煤電油運等部分時段甚至可能會出現較大幅度上漲。 其次,盡管目前我國糧食庫存充裕,市場供應充足,但這僅是偏緊狀態下的供求平衡,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耕地面積減少,大幅提高產量難度加大,一旦遇到較大的天災,脆弱的供求平衡很容易被打破,食品類價格面臨持續上漲的壓力。 再次,國家前期出臺多項房地產調控政策,從供給、需求和抑制市場投機炒作等各方面擠壓泡沫,但房價卻難以真正下降,說明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步伐的加快,城鎮人口快速增加,城鎮土地和房地產市場需求確實龐大,加之受流動性過剩、市場投機炒作等因素影響,“十二五”時期土地和房價繼續保持總體上漲趨勢,而且由于國內眾多城市實施“限購令”,一些剛性需求得不到釋放,只能尋求租房,進而會推動房租、裝修材料等居住類價格上漲。2001年至2010年,居住類價格年均上漲3.15%,預計“十二五”時期居住類價格年均上漲幅度要超過4%,5年累計上漲將超過20%。 另外,由于國際原材料價格上漲、國內勞動力成本增加以及能源資源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部分公用事業和服務價格呈明顯上漲趨勢,成本上漲的趨勢比較明顯。例如目前我國勞動力供給結構正在發生變化,勞動力成本不斷上升,工資快速增加將是長期現象。2000年至2009年,城鎮和農村居民工資或工薪收入年均分別增長17.64%、19.35%,按照國家有關“居民工資翻倍”計劃,“十二五”期間我國城鎮和農村居民工資或工薪收入年均增長至少都要超過20%。 與此同時,我國資源要素價格改革仍比較滯后,資源價格市場化程度不高、價格構成不完善、比價關系不合理,致使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嚴重。為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實現節能降耗和環境保護的目標,近年來我國積極穩妥推進能源資源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其價格處于不斷上升過程中。2009年,煤炭開采和洗選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電力及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燃氣生產和供應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產品出廠價累計分別比2003年上漲了83.2%、80.7%、16.8%、29.0%、30.7%。“十二五”期間,為進一步推動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生產要素和資源價格形成機制,不可避免地推動部分公用事業和服務價格上漲,從而帶動煙酒及用品、衣著類等下游行業價格上漲。 隨著我國經濟更多地融入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國際市場價格通過進出口貿易、金融市場 、市場信息和價格預期等多種渠道對國內市場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而且,美歐等經濟發達體的宏觀經濟走勢以及所出臺的政策措施,都會深刻影響我國的市場價格波動以及政策措施。而國際、國內災害性天氣、突發性事件將加劇國內價格總水平的波動,進而干擾我國的“防通脹”措施。同時,從近10年的情況判斷,未來5年間國際、國內災害性天氣、突發性事件仍將頻繁發生,加劇我國價格總水平的波動。 基于上述分析,筆者在此提出三點政策建議。 其一,以經濟結構調整為戰略重點,優化需求結構、供給結構、要素投入結構,加快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這是穩定未來價格總水平的長久之策。 其二,重視農業生產和流通建設,加快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大幅度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產品流通現代化水平,降低農產品流通環節費用,從穩定農產品價格出發管理好未來的通脹預期。 其三,著眼于解決體制機制根本性問題,加強改革的“頂層設計”。例如進一步完善生產要素和能源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優化政策環境,將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積極推進財稅、金融、投資體制等改革置于改革領域的前列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