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沒收違建,于法有據。其次,沒收之后,當做保障房,一舉多得。今年,我國要興建1000萬套保障房,完成這一目標,需要投資大概在1.3萬億到1.4萬億之間。應該承認,要順利完成既定目標,不僅面臨資金投入的挑戰,還面臨土地供應的挑戰。對于各地來說,保障房建設確實受城市已有規劃的建設區域限制,面臨找地難、住房供應短缺、資金配套難等嚴峻現實。拿違建開刀,的確能解一時之需。 而對于河北石家莊來說,今年的任務為41248套,是2010年的3倍還要多。“十二五”期末,石家莊計劃實現城鎮居民住房保障覆蓋面達到25%以上的目標。時間緊,任務重,要順利完成并非易事,把違建當做保障房,是值得考慮的一種嘗試。正如相關官員所稱,罰沒違規住宅用房可以籌集一部分保障性住房房源,提高地方政府加快安居工程的積極性。同時,將罰沒的違規住宅用房租給買不起房的人,還能夠起到平抑穩定房價的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最后,當前,把違建當作保障房,是最優選擇,起碼是次優選擇。對違建,簡單拆掉是浪費;如果閑置不用,同樣是浪費。把侵占公眾的資源還給公眾,是最好的選擇。應該看到,一些違建的主體往往是有權力資源的部門,不把這些違建還給公眾,只會讓親者痛仇者快,如果放任對違建不管不問,或者不交給公眾,不幸被一些部門據為己有,同樣是對公眾不負責任。當然,也許有人說,一些流動人口私自搭建的大棚,也是違建,但這樣的違建不可能有多大的使用價值,也就無所謂變為保障房的必要了。 其實,沒收違建當做保障房,早就為有識之士所倡議。沒收違建當做保障房,實際上折射出了保障房建設的現狀之窘,在既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確實不容易,特別在城市土地日漸短缺的情況下,可供使用的土地越來越少,怎么辦?拿違建開刀,也許比其他劍走偏鋒的方式更值得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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