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當前熱議的個稅起征點調整,到此前發改委起草大范圍提高社會工資方案傳言的瘋傳,無不顯示人們對當前收入分配現狀的不滿。 三千年前,孔子說過“民不患寡而患不均”。這句話已經有了更現實的意義,調查顯示,對于新增加的收入,富人更多用于投資,而窮人更傾向用于消費。兩極嚴重分化,不僅影響社會穩定,內需也不能啟動。而目前,外需減弱,拉動經濟增長需要擴大內需。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居民的收入也大幅增長,但分配失衡的問題卻日益凸顯。數據顯示,從2000年開始,我國基尼系數已越過0.4的警戒線,2006年已升至0.496,目前可能已經超過0.5。 按照聯合國有關組織規定:基尼系數若低于0.2表示收入絕對平均;0.2-0.3表示比較平均;0.3-0.4表示相對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較大;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懸殊。 不少專家表示,我國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到了非調整不可的地步。 改革開放初期,為了實現GDP高速增長,國家遵循“效率第一,兼顧公平”原則,提出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讓一些地區先富起來的戰略目標。經過31年高速增長,如今這個目標已實現,我國人均GDP從當初的200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4283美元。但隨著經濟的高速增長,隨之而來的地區之間發展不均衡,不同人群、不同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日益顯現。并且這種越拉越大的差距已經影響到社會穩定。 當前,我國收入分配格局存在勞動者報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偏低,收入分配不公平,公共服務支出在政府總支出中占比偏低三大突出問題。一方面,初次分配過于“親資本”,勞動者報酬占比總體偏低,而且行業間差別過大,居民沒錢花;另一方面,二次分配力度不足,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安全網不健全,使得居民有錢不敢花。居民“沒錢花”和“有錢不敢花”正是當前收入分配格局引發的內需相對不足的癥結所在。專家表示,初次分配以促進提高效率為主,適當拉開差距,但要保證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存。第二次分配以公平為原則,通過調節稅收,如征收遺產稅、房地產稅來平衡差距。對高收入群體征收個人所得稅,或鼓勵他們多為社會捐贈,而對于低收入群體,可予以政府補貼、福利等保障性政策傾斜,通過對富人征稅和向窮人補貼來達到均衡目標。 此次,個稅改革的目標之一,就是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其核心就是要提升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調節過高收入。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政府對大多數低收入者讓利,提高勞動者的可支配收入,這是改革深化的表現,從經濟到社會,涉及全社會的利益格局調整。但在此次修訂案的起征點與公眾的普遍期望差距甚大,多數人認為,個稅改革應以培育和擴大中產階層為目標,考慮通貨膨脹的因素,3000元仍然很低。 今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面對當前貧富差距懸殊、公共服務薄弱的現實,中央決策層已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政府工作的核心議題。專家建議,調整收入分配可以從初次分配、二次分配以及政府支出結構三個環節入手,初次分配環節,可選擇減少企業營業盈余和政府生產稅凈額,相應增加勞動者報酬和居民財產性收入,調整不同部門和不同產業間不合理的勞動者報酬。二次分配可擴展社會保障范圍,適當提高企業,特別是政府負擔的水平;減少政府向國有企業的資本轉移,增加向居民的經常轉移;調整非生產稅稅制,增加對居民的直接貨幣性補貼。政府支出調整環節,主要是增加政府消費中的實物轉移,增加公共服務供給。 工資上漲、收入提高,居民手里有錢花,擴大內需才有實在的基礎,經濟發展才有可持續的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