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既處于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又處于社會矛盾凸顯期,社會管理中存在的許多問題已經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社會建設是整個建設的“短板”,社會管理又是社會建設的“短板”。“十二五”時期,經濟的持續增長已在相當大程度上依賴于社會利益關系的協調和在此基礎上的社會穩定,無論是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還是建設和諧社會,都對社會管理創新提出了相當迫切的要求。因此,“十二五”時期,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性將進一步顯現出來,社會管理作為一個時代課題,日益凸顯其挑戰性、緊迫性,也適時地擺在了中央高層的決策案頭。2月19日,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的開班,既是對這一時代課題的集中研究探討,也是形成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共識的重要契機。胡錦濤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是繼續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重要戰略機遇期、推進黨和國家事業的必然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對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成為今年中央政府的工作重點之一,如何切實有效的推進工作開展,也成為各個地區的重大課題之一。
近年來,鄂爾多斯市在認真總結維護社會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鄂爾多斯建設經驗的基礎上,對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實效。去年10月,鄂爾多斯市被確定為全國35個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之一,獲得“2010中國最安全城市”第六名的好成績。通過對鄂爾多斯社會管理創新模式的調查研究,筆者認為,在現有社會管理條件下,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對傳統管理理念及相應的管理方式和機制進行更新、改進和改革,成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深化改革、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所在。
正確的社會管理理念是社會管理創新的先導,是確保社會管理創新實效性和持續性的重要基礎。只有真正領會社會管理創新的深刻內涵,才能正確認識和把握社會管理創新的意義和作用,帶動社會管理方法和手段創新。縱觀鄂爾多斯市探索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做法和經驗,一個鮮明的主題就是:社會管理創新關鍵是理念創新。理念決定出路。要用開放的思維管理開放背景下的社會事務,用市場的手段處理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問題。既充分發揮黨政組織和政法機關的職能作用,更善于運用社會資源,發展社會組織,建立服務社會、反映訴求、科學管治的新渠道,形成社會管理和服務的合力。從而實現從傳統的“整治命令”向“寓管理于服務之中”轉變,從政府“包打天下”向注重運用社會力量、形成社會合力轉變,從習慣“滅火”向突出源頭治理轉變,從青睞硬性行政手段向重視運用經濟、行政、道德、科技等手段綜合管理轉變。
社會管理創新的突破口,往往是社會管理方式方法的創新,亦即社會管理手段創新。在目前階段,社會管理方式與方法創新即是實現由單一的行政手段向綜合運用多種手段轉變。
以鄂爾多斯為例,鄂爾多斯正在進行數字鄂爾多斯的信息化管理建設和與此相關的治安防控、預警等機制的健全、完善上,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社會、提高效能、服務群眾的信息化水平較高的公共安全體系。
2008年,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開始著手建設“數字東勝”。2010年,東勝區“數字城管”經過一年多的運行,系統累計受理各類城市管理類案卷15萬余件,結案率從79%上升到94.9%,處置率從78.6%上升到96%,東勝區城市面貌發生了較大改觀,系統運行工作受到各級領導的高度評價。2010年10月,以連續3年入選中國最安全城市排行榜前10名的成績,鄂爾多斯被列為全國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城市。鄂爾多斯將全面拓展著城市數字化管理的范圍。到2012年,實現全市數字化管理全覆蓋。數字化平臺的搭建,讓鄂爾多斯運用高科技手段實現社會治安動態管理成為可能。
要避免“行政方法不能用、經濟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會用、思想教育不頂用”的尷尬,必須依托于明確規定了各方主體的職能任務、權利義務和職責的法規范。唯有在法規范和制度支撐下,才能使社會管理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各要素之間相互聯系,相互影響,共同作用于社會事務的管理。
社會管理機制制度創新,是社會管理創新的根本所在,是各類創新的支撐和保障。無論是社會建設、社會管理,還是社會管理創新,都必須有法規范作支撐、制度作保障。因此,為了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健康發展,確保社會管理創新的實效性和持續性,就必須切實致力于相關法規范和制度的完善,解決好權、責、利的統一問題,用法規范和制度來規范引導和促進保障社會管理及社會管理創新,切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和服務,依良法善治,形成解決問題和創新發展的長效機制。
鄂爾多斯市推行“四權四制”村級自治新機制是最典型的例子,“四權四制”在推進基層社會管理方面取得了巨大實效。由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探索推出的“四權四制”組織體制和運行機制,則是鄂爾多斯創新基層社會管理模式的又一重大嘗試。“四權”即指對所有村級重大事項決策,由黨支部履行決策組織權、村民(代表)會議履行決策表決權、村委會履行決策實施權、村民監督委員會履行決策監督權。與“四權”相適應的“四制”,是指將所有村級重大事項決策都按照決策啟動、民主表決、組織實施、監督評議的運行機制進行。“四權四制”通過村民代表會議常設制確保人民群眾參政議政常態化、制度化,以依法合理的授權、分權、制權形成權力制衡,以嚴密的運行程序確保村級組織的權力在民主、公開、透明、監督的軌道上規范運行,從而做到農牧民群眾真正當家作主。如今在伊金霍洛旗,基層矛盾化解率不斷提高,群眾對村“兩委”的滿意度由2006年的67%提高到2009年底的90%;涉村信訪量由2006年的40%下降到2009年底的11.5%。
由此可見,社會管理機制和制度變革創新對社會管理發揮著巨大的推動作用。完備的社會管理體制至少應該包括:一個完善的能夠凝聚各方社會力量的管理主體結構,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合理格局”;一套完整的能夠規制所有社會生活的制度體系;一批能夠有效地協調各方利益、整合社會關系、協同社會行動的運作機制;一系列從信息收集傳遞、社會間接調控、日常管理和應急處理到系統的修復和演進的社會設置。所有這一切,都要服務于和諧社會建設的需要,有利于建立一種能夠促進社會系統協調運轉,對社會系統的組成部分、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以及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服務、監督和控制的新型社會管理體制。
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必須要遵循“以人為本”的理念,突出廣大人民群眾社會管理的主體地位,真正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想問題、辦事情、定政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社會管理,說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和服務”,從這個意義上說,社會管理,既是治理更是服務,融群眾工作和民生工作于一爐。而創新社會管理,最根本的就是如何把“以人為本、服務為先”的理念貫穿到理念更新、方法創新、制度設計中,以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突出問題為突破口,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