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轉引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聞晚高峰》報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在全國勞動關系工作會議上透露,我國要努力實現職工工資每年增長15%,這樣在“十二五”期間就可以力爭實現職工工資增長翻番…… 筆者看來,對于專家學者一致看好的“日本版”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似乎并不符合現有國情。一方面,居民收入跑不過物價上漲。3月份CPI再度“破五”,超過去年11月份的5.1%,創2008年8月以來的32個月新高,這意味著,即便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也會被年年增高的物價所抵消。 更為重要的是,無論是最低工資增長,還是提高個稅起征點,再到最近對高收入階層加強稅收征管,無不劍指工薪階層,而廣大農村農民卻難以得到收入倍增計劃的惠顧。倘若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陽光,不能照耀大部分國民,甚至把最大一部分群體拒之門外,筆者以為,這樣的公共政策,不執行比實施要好得多。 基于中國當今現狀,要使十二五規劃中“富民強國”愿景變為現實,最現實最需要的措施,國家應以提高全民福利為著眼點,用福利托底這張網絡,把所有的中國人“一網打盡”,這比國民收入倍增長計劃,更為靠譜。 盡管有關方面不斷在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擴大社會保障網絡,但我國國民福利欠賬依然嚴重。從宏觀講,我國在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占GDP的比例,在全世界排名倒數第一。從微觀上看,2008年《中國公共服務公眾評價指數報告》指出,中國社會保障存在“保上不保下”現象,66.5%的下崗失業人員表示沒有享受任何社會保障;農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是弱不禁風。最急需社會保障的人群享受不到社會保障,意味著我們的社會保障網絡有很大的窟窿。 反觀國外,歐洲一些國家的國民,正在享受著福利倍增計劃帶來的庇護。在瑞典,新生嬰兒的母親可以領全薪在家看孩子,病人享受的病假補助,相當于工資的75%—100%,瑞典人失業后的工資超過北京、上海的普通白領。瑞典的社會福利支出占到了國民收入的30%左右;在芬蘭,一個公民退休后可獲得原收入70%左右的退休金,如果失業,前兩年可領的失業救濟為原收入的70%。此外,芬蘭政府還為國民提供免費、高質量的醫療和教育服務。 基于此,筆者覺得,專家學者還有政府官員,不妨把投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上的熱情,轉到增加國民福利上,制定出符合中國國情的國民福利翻番計劃。用十年的期限,使基本民生方面投入占GDP的比例比現在增長一倍。惟此,國民才能真正安居樂業,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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