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此前財政部發布的文件,4月20日起,海南開始實行離島免稅政策。即日起,國內旅客就可以和境外游客一樣,在島內免稅店選購商品了。目前各大城市的不少旅行社已為此安排了新路線,從個人消費者到各類型企業都期待從中分到一杯羹。 海南“離島免稅”的火爆,折射了中國消費者當下的稅負之高;否則,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種的“離島免稅”不會有那么大吸引力。“離島免稅”具體到消費者個人,有一定的減稅效果,但這一政策本身的立意卻在于吸引公眾去海南旅游,從而促進海南國際旅游島的建設。遺憾的是,從財政部公告和此前有關新聞發布會的公告看,公民要想享受“離島免稅”優惠,一個前提條件是必須坐飛機,而“至于是否會突破離島交通工具的限制,有關部門會根據離島免稅政策的試行情況進行調整”。(南海網3月24日) 之所以要對離島交通工具進行限制,可能有兩點考慮:一者,“離島免稅”只是手段,促進旅游才是目的。因此,當然不是誰更需要免稅優惠就給誰免稅,而只能是誰更有能力花錢旅游就給誰優惠。此處的“旅游”與游客游玩之后的感受無關,能推動旅游GDP才是關鍵。所以,哪怕你坐火車玩得更快樂,也不能給你免稅優惠。同理,海南省內居民因為成天就生活在外人眼中的“景點”,推動旅游GDP的作用相對較低,所以也被區別對待。 另一點考慮應該是技術層面的,因為當下交通工具中只有飛機是實名制,便于實行“一年兩次”(省內居民一次)的限次控制。當然,這種技術問題不難克服。真正困難的地方在于,這樣一搞,公平固然是有了,監管成本卻大大提高,政策決定者可能覺得連飛機都坐不起的游客,能帶動多少旅游GDP呢? 乘飛機離島方可享受“離島免稅”,其中的不公平性顯而易見;然而,旅游成為商品之后本來就是嫌貧愛富,作為促銷手段的“離島免稅”自然也會顯露出同樣的嫌貧愛富。稅收的目的之一難道不是要調節貧富差距嗎?憑什么坐得起飛機居然也可以成為享受一項減免稅優惠的前提條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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