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豬、問題輪胎、天價酒、染色饅頭……近期,又有一系列丑聞曝光在大眾面前。人們感到憤怒感到憂慮,同時也在疑惑:為啥發現這些問題的總是新聞媒體,而不是負責監管的“有關部門”?作為媒體從業者,筆者深感監督之責的重大。但也有必要提醒,有關監管部門作為質量和安全的一道防線,千萬別患上“媒體依賴癥”。 稍稍注意一下就會發現,雙匯豬肉、染色饅頭等一系列問題的揭露都遵循著這樣的“規律”:個別媒體曝光-有關部門查處-全體媒體跟進。媒體在某種程度上儼然替代了監管部門的“發現功能”。有人說,輿論監督本就是媒體的天職。在筆者看來,以這句話來論證目前質量安全監管現狀,更像是一種冠冕堂皇的卸責之詞。 應當明確,輿論監督是社會行政體系的有益補充,其作用是對行政管理行為的失范與失察作出有益和必要的提醒,以促進社會秩序更好地運行。從質量安全隱患的發現到查處,監管部門是當仁不讓的第一責任人。當然,面對復雜的社會現象,監管部門難免有疏漏。媒體的價值就體現在為有關部門照亮看不到的角落,彌補一些疏漏,揭露隱蔽的假丑惡。當監管部門總是跟在媒體之后亦步亦趨,人們難以從監管部門那里獲取信息,而媒體扮演著曝光的主角,這意味著正常監管制度的失靈。這讓消費者很沒安全感。與此同時,媒體的監督手段、監督資源、監督視野總是有限的,多數只能是以個案曝光作為了結。新聞是易碎品,今天的新聞明天就會成為舊聞,問題也總會隨著新熱點的涌現而逐漸歸于平淡。因此,媒體的參與無法根本替代監管部門的制度性保障。 有人說,監管部門不說,并不代表不作為。我們相信監管部門是勤政的,但還是要問,監管的目的是什么?當百姓無法從權威部門獲知可靠信息而訴諸其他渠道,久而久之,勢必積聚不信任感。于是,監管部門不得不面對“即便是做了,在老百姓眼中等同于不作為”的尷尬。 關乎百姓民生,本無小事可言。任何事情,監管部門都應該靠前一步,早動一步,遠離“媒體依賴癥”,讓社會民眾更放心、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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