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目前惠農資金“跑”“冒”“滴”“漏”嚴重,多地爆出“冒領案”“騙補案”等窩案,惠農資金被截留、擠占和挪用現象嚴重,惠民款成了“唐僧肉”。未來應該通過加強信息公開、合并目前花樣翻新的各類補貼為直補等措施,更應該改變目前“自上而下”為“自下而上”的項目設置與需求機制,以農民為本位,增加農民對涉農項目的直接參與來提高精準度與滿意度,還應該政府直接退出建設,委托第三方來進行項目建設與審計,以此減少目前惠農資金的“權力捕獲”問題。
據新華社的報道,重慶逾10億“扶貧金”遭權力打劫,農民領款須設宴。近3年間,重慶檢察機關查辦了1977名貪官污吏,涉案金額11.8億元(新華網重慶4月7日電)。“扶貧”變“劫貧”,惠民款成了“唐僧肉”,一些基層干部卻變身“抽水機”,使“讓利于民”變為“讓利于權”。更嚴重的是,這種坑農害農行為并不是個案,而是普遍存在。打劫的方式也多種多樣,既有直接貪污“私分”惠民款,也有虛報人頭的“吃空餉”,還有官商勾結“吃回扣”,更多的則是各類豆腐渣工程。
不少研究者認為,我國目前惠農資金的流失率很高,遵守80/20規則,也即中央下拔的100元惠農資金,最后能夠真正落到農民頭上20元就很不錯了,還有些人認為甚至連5%都不到。我國目前的惠農資金今年已接近萬億,如何讓這些惠農資金真正地受惠于民,應該采取以下措施為補救:
其一建立充分的信息公開制度。目前農民獲取國家惠農政策信息渠道還比較單一,不少靠鄉村干部的傳達甚至“道聽途說”,資金層層下發的過程中,出現各類“雁過拔毛”現象。相關職能部門集行政、財務權力于一身,信息不對稱、系統內部的監督常以自查形式進行,內部監督形同虛設。應該建立從上到下建立起充分的信息公開制度,改變目前的暗箱操作形式,將補貼內容公開,保證各種信息渠道充分暢通。建立專項惠農資金網上公示系統,將獲得補貼農民信息進行祥細公示,
接受社會的監督,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民生工程的“被打折”。
其二是減少目前花樣繁多的各類補貼,逐步合并歸類成對農民的直補。國內目前現有的惠農補貼形式花樣繁多,種類多種多樣,很多農民都沒有聽說過這樣那樣的政策,更難知道自己是不是受益者。未來應該大大減少目前各類打著農民的旗號,但其實農民并沒有得到什么實惠的各類下鄉工程,把相應的補貼資金直接變成對農民的直補增加,直接把錢打到農民的一卡通里,以此減少中間環節的損失。
第三,惠農項目應逐步過度到以農民為本位,增加農民對惠農項目的參與度。未來的惠農項目應該讓農民參與,項目安排一定要以“農民本位”為主導,以農民的實際需求而不是官員的需求為本,來決定支農資金投入方向和方式,從制度上保證農戶需求為主體的表達機制、農戶參與的選擇和決策機制,把過去由政府決策,“自上而下”的支農資金投入機制改為“自下而上”,或者兩者結合,由受益區農戶自己決定究竟需要怎樣的公共品服務,并充分利用項目區農戶的力量對其進行監督,以此提高惠農項目的精準度與滿意度。
第四,加強第三方建設與監管,政府應該退出項目的直接建設。未來涉農項目建設主管部門應該退出,改由第三方的NGO來執行,各級政府的主要責任應該是進行監督而不是親力親為。項目的建設效果應該由國家審計部門委托第三方的調查研究機構通過隨機抽樣來調查質量。美國的國家審計署一般都對大的民生項目進行第三方的獨立抽樣調查審計,從項目效果來決定是否還進行后續拔款。我國的審計部門也完全可以這樣做。在對支農資金使用實行公開化與透明化的同時,委托第三方的獨立研究或者調查機構抽樣調查農民的滿意度與項目實際使用效果,以此決定該項目的存廢,從而提升目前惠農項目使用效果,讓農民真正能夠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