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媒體剛曝光“染色”饅頭事件,當日上海就成立了由市政府領導為組長,質量技術監督、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及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并立即責令染色饅頭涉事企業停產整頓,責任人也已被控制。(新華網4月12日) 老套套了——每當媒體曝光一地的問題食品后,當地政府主要領導就會立即做出嚴厲批示,立即成立由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等監管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著手調查,肇事企業也很快會得到處理,事態就這樣毫無懸念地得到平息。但按下葫蘆浮起瓢,“三聚氰胺”問題解決了,“瘦肉精”事件又爆發了,“染色饅頭”事件解決了,難保緊接著不會出現其他食品安全事件。如此這般救火式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調查和處理方式,總是無法徹底解決中國的食品安全問題,問題到底出在哪兒呢? 對此,相關論者早就將深層原因大致歸結為,一是部分企業主體內流淌的不是“道德血液”,他們根本不講什么商業倫理和商業操守,二是現行分段監管的監管體制導致監管真空。這些分析都對,但忘記了很重要的一點,即事故曝光后,政府只滿足于懲處肇事企業和商家,卻往往放過了對監管部門的問責。在這幾年各地處理的大大小小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很少看到有哪家監管部門受到嚴厲問責。 監管不嚴導致食品安全事件頻發,這已成為社會共識。此次媒體曝光的“染色”饅頭事件,典型地反映了當地監管部門的嚴重失職。報道中兩處細節很能說明問題:迪亞天天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驗貨時不檢測色素,只檢測大腸桿菌、細菌總數。事實上,連大腸桿菌也不檢測,在卸完饅頭后,工作人員只核對數量,隨后就交接手續;為逃避工商部門的檢查,每到抽查時,公司不讓檢查人員進車間,只把“東西”(應為沒問題的“樣品”饅頭)送到辦公室讓他們檢測。正是當地監管部門的不作為,給無良企業提供了制造問題食品的空隙和便利。 可明明應該被問責的單位和責任人,卻能堂而皇之地進入聯合調查組,由被問責對象成為問責主體。就拿此次上海聯合調查組來說,本該成為問責對象的質量技術監督、工商等監管部門居然成了問責主體——也許進入調查組的人員本身不是直接責任人,但不能說沒有間接責任,至少負有對下屬監管部門領導、督查不力的責任吧! 別以為此番聯合調查組雷厲風行、重拳出擊,就能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如果此番整治與此前各地的整治方向和辦法一模一樣,只處罰盛祿公司分公司,不對當地食品監管部門和具體監管人員予以重罰嚴處,則其效果會非常有限。如真想落實韓正市長徹查此案的批示精神,就請改組現在的聯合調查組,由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的人員做技術性的顧問,在保留現有公安、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同時,建議吸收紀檢、消費者協會等民間團體和市民代表進入調查組,如此,才能保證調查的公正、客觀,不徇私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