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十一五”期間金融改革的成績,最濃墨重彩的一筆莫過于國有銀行的股改上市。“十二五”期間金融改革的重點,無疑將落在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的建設之上。
“十二五”規劃綱要雖然在金融體制改革一章著墨不多,但其中的內涵卻明顯與“十一五”規劃綱要有所遞進演化“十二五”規劃中“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一章,包含了“深化金融機構改革”“加快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完善金融調控機制”和“加強金融監管”四節。而“十一五”規劃中“加快發展直接融資”一節,現在被“加快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所替代。
這一章節表述的調整,頗具內涵,真實反映了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遞進深化。對于市場化的金融體系基本要素的描述,教科書上的標準說法是“一般而言,現代金融體系主要包括金融機構、金融產品、金融市場和調控監管機制”。
在前期的金融改革攻堅戰中,我們已經初步完成了國有銀行的改革。這一改革的完成也為未來的金融產品創新、金融市場體系的豐富完善以及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聯通創造了基礎。在“十二五”期間,將金融改革重點遞進到市場完善和產品創新上是順其自然之舉。
這是因為,經過改革開放30年來的穩步發展,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同時又是前五大經濟體中儲蓄率最高的。如果國內能夠實現充分的金融市場化,就有條件形成能相對自我循環、基本自我滿足的融資體系。而且,中國經濟要在世界上提高話語權、獲得定價權,就必須加快推進金融市場體系的建設。
正如專家所呼吁的那樣,基本形成產品創新的合理機制,加快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使金融體系能基本滿足不同的經濟主體,能以不同的期限、形式來實現各種籌資與投資需求,這是國內金融改革的最基本目標。
落實到金融市場體系建設的細節,其實“十二五”規劃綱要已經給出明確的答案,其中包括“大力發展金融市場,繼續鼓勵金融創新”,“拓寬貨幣市場廣度和深度”,“深化股票發審制度市場化改革……加快發展場外交易市場,探索建立國際板市場”“積極發展債券市場……推進債券品種創新和多樣化,穩步推進資產證券化”“推進期貨和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促進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健康發展,規范發展私募基金市場”等多個方面。
再仔細研讀規劃綱要,不難看出,多層次市場建設的新要求為資本形成機制的全方位拓展定下了大基調,其中尤其強調債券市場和產業基金,這將是我國資本市場深入發展的必然取向。但就債市現狀而言,解決市場的人為分割成為當務之急。
目前,國內的債券市場包括交易所市場、銀行間市場和銀行柜臺市場。這三個市場在交易方面處于相對分割狀態,交易主體也是各自獨立、難以互通,發行方面又存在多頭監管、市場化程度不高的弊端。可以預期,未來三個市場的融合將是大勢所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