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糧食生產是保持農業可持續發展和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的重要基礎,因而糧食生產始終是政府與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問題。新年伊始,國務院常務會議于1月26日部署“冬小麥主產區抗旱工作”、1月31日出臺“華北黃淮等地小麥抗旱澆水補助資金實施指導意見”之后,于2月9日再出臺十項政策措施,不斷加大對糧食生產的扶持力度,以確保促進糧食和農業生產穩定發展取得實效。 2004年以來,中央實施了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對于持續推進我國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糧食增產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應當看到,影響我國糧食安全的深層問題十分突出,既有來自國際糧食歉收、漲價與限制出口的威脅,也有來自頻繁發生的干旱、洪澇等自然災害的制約。當前我國糧食增產難度在增加,糧食生產成本上升、比較效益下降,一些地方出現忽視農業、放松糧食生產的傾向,必須高度重視。 糧食是農業發展與社會穩定的基礎,糧食生產具有極強的公益性、戰略性。農民作為糧食生產的主體,其決策理念與經營方式本身屬于市場行為,通常按照比較優勢和效益最大化原則來組織農業生產。因此,農民種糧能否得益,是糧食生產能否保持穩定的關鍵。當前我國傳統農區長期存在的“產糧大縣、財政窮縣”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變,嚴重影響農民種糧積極性,導致一些地方的農田投入不足、農業粗放經營和土地收益下滑。一些發達地區農村和大城市近郊區的耕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傾向于發展花卉苗木、瓜果蔬菜和設施養殖,導致糧食作物播種面積的減少及其產能的下降。 “無農不穩、無糧則亂”。農業是自然再生產與社會再生產過程的統一,經受著自然風險與社會風險的雙重考驗,所以又是高風險、低收益的弱質產業。在我國城鄉轉型發展的新時期,越是加快工業化、城鎮化發展進程,越要保障糧食安全和讓農民持久受益,越應加強農業基礎地位和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政府的責任在于發揮統籌、協調與調控作用,不斷完善體制、制度和政策,賦權與農、得益于民。必須建立健全
“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和諧、公平的利益分配機制。 加強農業基礎地位、保障糧食安全,關鍵在強化農業發展外援力的同時,注重培育糧食生產內聚力。支農惠農政策設計應體現財政補貼、以獎代補、補投一體多方式的結合,逐步形成支持農業和糧食生產合力。在空間上,應凸顯耕地集中連片區、大中型灌區與商品糧基地區的核心地位和價值,實行分類指導、分區規劃、分級獎補。從長遠來看,既要充分發揮加大種糧補償力度和提高最低收購價格政策的引領作用,又要逐步健全耕地保護、糧食生產、農民利益之間的協同耦合機制,保障農民從事糧食和農業生產的合理收益,建立務農收入穩定增長機制。 切實保障農民種糧利益的途徑是多方面的。當前生產資料價格上漲、生產投入的成本增加和糧食價格維穩的利益損失,可通過加大政策補貼與投入扶持力度來解決。從根本上講,不斷強化土地整治、水利建設、糧田投入與管理應作為穩定糧食生產三位一體的長遠戰略。為此,統籌規劃,協同推進,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優化水土資源配置,勢在必行。通過完善土地承包與規模經營關系、農民務工與務農就業關系、農業投入與收益關系、農村生活與生產關系,尋求有效解決我國農業生產面臨的水土不匹配、生產主體老弱化、農田非糧化問題的科學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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