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東和北非局勢的動蕩導致國際油價躍升,引發人們對第四次“石油危機”來臨的憂慮。強化能源危機管理再次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尤其對于“十二五”時期經濟仍將保持較快增長的中國,究竟建立怎樣的能源危機管理體系和機制,已經成為亟待解決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然而,從目前的研究現狀看,存在著三大誤區。
一般認為,能源危機管理是指為防止一國或地區持續、穩定的能源供給受全球需求過快增長、地緣政治、戰爭、自然災害、恐怖主義等因素的影響而遭到各種破壞性威脅,采取的各種手段和措施,促進能源與經濟社會相互協調發展的過程。可見,能源危機管理的最為關鍵之處和最為基礎的工作是對可能引發危機的因素進行識別和潛在性研究。然而,現有成果表明,迄今人們并沒有對可能引致危機爆發的因素進行相關的特征分析,進而導致內涵上的歧義。在這里,我們根據不同因素對能源供給所產生影響的深遠與否和時間長短,可將可能引發危機的因素區分為戰略性因素和突發因素,由此將能源危機區分為能源戰略危機和能源突發事件,將能源危機管理區分為能源戰略危機管理和能源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1.
能源戰略危機管理。在現實社會中,一些因素如全球或區域能源需求增長過快、地緣政治等,對能源供給所形成的壓力是長期而深遠的,這些因素可稱為戰略性因素。該類能源危機的緩解,或者依賴于能源儲藏量和可利用規模實現重大突破、由于重大科技進步而使替代能源(特別是新能源)得以大規模推廣,或者世界政治經濟格局發生重大變化,等等。總體來看,這些措施和途徑的成功實施,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甚至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該類危機可稱為能源戰略危機,其管理過程可稱為能源戰略危機管理。
2.
能源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除戰略性因素外,還有一些因素如戰爭特別是局部戰爭、自然災害、恐怖主義等,對能源供給所形成的壓力往往是短期的、區域性的,如果各國能夠合理構建應對機制,完全能夠實現能源危機的迅速解除,恢復常態。當然,危機的解除并沒有也不可能改變日益擴大的全球能源供求缺口和區域分布上的結構性矛盾。這些因素可稱為突發因素,該類危機可稱為能源突發事件,其管理過程可稱為能源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事實上,上述兩類危機反映了能源危機的層次性差異。長期性、全球性、危機解除的高困難性等特征,決定了能源戰略危機構成了能源危機的基礎性層次;而最常見和易發生的特征,決定了能源突發事件構成了能源危機的日常性層次。
在現階段我國能源危機管理的研究和實踐中,進行上述區分非常必要。因為這有助于正確理解經濟高速增長下我國究竟面臨怎樣的能源安全,有助于辨識究竟應該建立怎樣的能源危機管理體系和機制,有助于探索切實有效的能源危機管理措施。
借鑒國際經驗是建立我國能源危機管理體系,完善能源危機管理機制的重要方面,但現階段關于能源危機管理的國際比較研究存在種類界定誤區。
能源危機的出現首先發生在20世紀70年代發達國家的經濟高速增長時代。隨著發達國家能源需求種類結構向以石油為主導的邁進,能源危機則主要是指石油的持續穩定供應危機,也就是說,發達國家建立了以石油危機管理體系為核心的能源危機管理體系。應該說,發達國家的這種能源危機種類界定和管理體系比較符合其實際情況,但與我國的現實大相徑庭。
改革開放伊始,我國首先進入了輕工業加速發展時期,其產業結構特征決定了經濟社會發展對能源需求并不十分強烈,而且,能夠出口煤炭、石油等以換取大量外匯。然而,隨著我國向著重化工業化階段的邁進,特別是20世紀以來,能源需求迅速增長,供求缺口不斷擴大。一方面,石油的對外依存度大幅度上升,為石油突發事件的發生提供了土壤,但石油危機管理體系建設遠遠滯后于石油供需缺口的迅速擴張。另一方面,我國也開始出現煤炭凈進口局面。2009年我國累計進口煤1.26億噸,比2008年增長超過210%;出口煤2240萬噸,下降的幅度超過50%,全年凈進口1.03億噸。
大國地位決定了我國能源供給必須走國內國際相結合的路徑。從資源稟賦看,煤炭將長期占據國內傳統能源供給的主導地位。然而,也正是由于煤炭資源相對豐富,似乎人們對煤炭資源持續穩定供應并不感到緊張和壓力,雖然“煤電之爭”不斷發生。事實上,如果單純從儲采比指標看,我國煤炭在該指標上的表現,甚至弱于全球石油。2009年BP世界能源報告稱,2008年我國煤炭儲采比為41年,而全球煤炭儲采比為122年,全球原油儲采比為42年。同時,煤炭資源區域分布和市場需求的非對稱性大大增加了我國區域性煤炭供應緊張局面周期性出現的頻率。因此,我國的能源安全絕不僅僅表現在石油供給安全,它涉及包括石油天然氣、煤炭在內的傳統能源,以及二次能源電力等多個能源種類的穩定充足供應,也就是說,應當建立能夠深刻體現中國資源稟賦特征的能源危機管理體系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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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能源戰略性危機根源和管理措施探索中過分夸大中國因素 |
長期以來,發達國家忽略經濟發展階段的差異,以其自身能源消費總量和人均能源消費的增長速度在較大幅度上低于中國,來極力夸大中國在全球能源日趨緊張態勢中的作用,并大肆渲染“中國能源威脅論”。2010年7月,《金融時報》援引美國《華爾街日報》的報道稱,中國2009年消費了22.52億噸油當量的能源,比美國高出4%,已經取代美國成為世界第一能源消耗大國。由此引發發達國家在能源問題上攻擊和限制中國的再一次高潮。我們承認,近年來,我國人均能源消費和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確實增長較快。根據2009年BP世界能源報告,2008年我國人均能源增長速度為7.2%,而同期美國為-2.8%,日本為-1.9%,加拿大為0.9%,世界平均水平為1.4%。而且,受技術進步、體制等因素的影響,節能減排任重道遠。但應認識到,我國剛剛進入重化工業化加速發展時期,基數低,以及人口規模大等決定了人均消費和消費總量的較快增長是經濟發展階段所使然,發達國家有過同樣的歷史經歷。將之絕對化,過分夸大中國因素,認為中國給世界帶來了巨大能源威脅的觀點是極其不公平的。2009年BP世界能源報告同樣給出了相反的論點支持數據:2008年,中國人均能耗1.54噸油當量,而同期美國為7.74噸油當量,加拿大為10.3噸油當量,日本為3.96噸油當量,均數倍于中國。因此,對于當前能源戰略性危機根源及其管理措施探索中過分夸大中國因素的現象,應予堅決駁斥。
總之,能源供求缺口不斷擴大、能源供給國際化趨勢不斷增強、資源稟賦決定了以煤炭為主導的國內能源供給多元化趨勢不會發生根本性逆轉,構成了“十二五”乃至更長時期我國能源危機管理的三大基礎特征。為此,打造符合中國國情的能源危機管理體系,特別是能源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對于促進我國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和社會的平穩發展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