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吸引人才,北京向部分公司員工分租公租房,一家獲得了29套公租房的公司領導表示,“這樣便利、舒適的居住條件,公司不少高管都想住過來,但不符合承租條件”。(3月16日《北京日報》) 讓高管也動心,公租房的優質程度由此可見一斑,正因為此,大家更關心哪些人率先獲得了目前還是稀缺資源的公租房承租權。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公租房的政策核心是“滿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需求”。但從媒體報道的信息看,拿到公租房鑰匙的公司員工“兩口子月收入一萬多元”。 北京統計局的數字顯示,2010年北京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9073元,北京農村居民的人均純收入是13262元,而按照上述承租公租房的員工說法,夫妻年收入一分為二的話,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在6萬元以上。 根據北京市相關政策,2人申請經適房的,要求申請人取得北京市城鎮戶口滿3年,家庭年收入3.63萬及以下,資產27萬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0平及以下。申請限價房的,3人及以下家庭申請的,要求家庭年收入8.8萬及以下,資產57萬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及以下。 由此來看,新聞中提到的這對夫婦,年收入已超過12萬元,可能并不符合購買經適房、限價房的條件,因而也不符合分租公租房的條件。因為按照《辦法》的規定,目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是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具體包括已通過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難家庭。 那么,公租房該優先誰? 的確,城市建設離不開人才,給人才一些特殊照顧可以理解,照顧的渠道和方式也有很多,比如減稅、給予生活補貼、提供培訓機會等。但在敏感的公租房問題上,還是要慎之又慎。白領是人才,藍領算不算人才?在體力勞動者開始稀缺的城市,沒有他們,城市一樣難以運轉,而重點優先考慮中低收入群體的公租房需求,是化解住房焦慮的重中之重。 關于誰有權分租公租房,《辦法》已有詳細規定,直白的解讀就是:誰的收入更低,住房需求更急切,家庭狀況更符合《辦法》列舉的承租條件,誰就有資格獲得優先權。期待公租房分配辦法能更加具體、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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