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是個系統性工程,不能只盯著“起征點”問題不放,更需要擺脫依靠個稅起征點的調整為杠桿調節收入分配不公、貧富差距的誤解。

經濟學家華生今日在《經濟參考報》發表文章指出,個稅起征點的上調,對半數的真正低收入就業職工毫無作用,對農村就業的3億人更無幫助。而且隨著個稅起征點上調的幅度加大,受益人群繼續快速減少。故單純大幅提高個稅起征點會形成抑低、提高的逆向調節作用。基于我國今年的經濟增長和人均收入提高的速度,建議這次上調個人所得稅起征點10%左右,即從2000元提高到2200元較為適宜。過高調整反而會惡化整體收入分配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