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十二五”,中國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戰略機遇期,但面臨突出的“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發展難題。中國證券報認為,作為共同的行動綱領,“十二五”規劃就是要指引全社會努力求解與化解“三不難題”,引導經濟社會繼續又好又快發展。 “不平衡”主要體現在城鄉發展不平衡與區域發展不平衡。以收入作為衡量標準,改革開放后我國城鄉收入差距曾一度有所縮小,1983年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為1.82∶1,但后來又逐步拉大,2010年擴大到3.23∶1。從絕對差距來看,1978年農民人均純收入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209.8元,1992年差距突破千元大關,2010年則達13190元。 區域發展差距同樣明顯。2010年,東部地區固定資產投資占全國的比重為41.7%,中部地區、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固定資產占全國的比重分別為22.6%、22.2%和11%。 城鄉發展和區域發展的不平衡,直接形成了不同群體之間的貧富差距,以及獲得教育、醫療、文化服務等公共資源的不均衡性,成為經濟社會主要矛盾所在。 “不協調”也可以概括為兩個主要方面,一是投資、出口、消費“三駕馬車”對經濟拉動作用的不協調,二是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發展的不協調。 “三駕馬車”之間的不協調有其歷史原因。正如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劉鶴所言,“十二五”之前我國的戰略機遇是發達國家勞動力成本上升所造成的跨國公司在全球配置生產能力,我國正是抓住了勞動力低成本的比較優勢,崛起為全球制造大國。但是這一發展路徑也形成了我國經濟對投資和外需的過度依賴。這種發展路徑到“十一五”期間已開始走下坡路。 三大產業的不協調有惡化之勢。2000年,三大產業在GDP中的占比分別為15.06%、45.92%和39.02%,到2010年,三大產業的占比分別為10.18%、46.86%、42.96%。 “三駕馬車”和三大產業的不協調,在發展的過程中不斷強化,直至形成了我國經濟發展的結構性瓶頸,開始壓制我國經濟的發展勢頭。 “不可持續”主要體現在人口、土地、資源、環境等生產要素對發展的制約。“劉易斯拐點”的加速到來、土地供應的緊張、全球資源品價格的上漲以及環境氣候問題受到全球范圍的關注,意味著我國的增長動力必須從前三十年的規模紅利向制度和勞動生產率的紅利轉變。 中國證券報認為,“三不難題”已成為橫亙在我國經濟發展道路上的“三座大山”。“十二五”規劃所引領的發展方向,正是為了求解、化解這“三不難題”,以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為主線,以擴大內需、改善民生、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為落腳點。 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的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國擴大內需具備廣闊的市場空間和巨大的市場需求。擴大內需可以改變我國內外需失衡和過度依賴投資的現狀,增強我國經濟發展的穩定性。同時,擴大內需可以加快城鎮化的進程和服務業的快速發展。 擴大內需的根本之道在于改善民生,解除老百姓的后顧之憂。這需要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保體系,增加政府在教育、醫療和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投入。 相比于外需而言,內需對我國經濟的驅動力更加可持續,降低投資對經濟拉動的作用,也有助于減輕經濟發展對資源和環境的壓力。 當然,發展方式轉型絕不是一帆風順的,必須下大力氣從多個層面進行改革攻堅。一是扭轉地方政府唯GDP論的政績觀,加入勞動生產率、單位能源產值、城鄉一體化、環境等方面的指標。二是改變政府主導的經濟增長模式,強化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職能,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消除制約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制度障礙。三是改革建立與擴大內需,改善民生相適應的財稅和金融體制,加大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力度,合理分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權與財權,構建多層次和低風險的金融支持經濟發展的體制。四是建立健全能夠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成本的資源品定價形成機制,促進結構調整和“兩型”社會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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