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目前中央企業使用的農民工有680萬,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就此指出:中央企業要全面規范農民工用工管理、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要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此外,還要不斷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將其作為企業培訓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中央企業,“正式職工”和“農民工”做同樣的工作,僅工資收入就可能相差3-5倍,至于社保、醫療、教育、培訓和政治待遇就更沒有可比性了。 中央企業是國有的,也有680萬農村來的職工被迫享受“二等勞動者”和“二等國民”待遇。這樣雖然保證中央企業效益提高了,但社會負擔增加了,和諧執政基礎受損了。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中央企業也違背按勞分配原則,其他企業就不用說了。 改革30年,全世界資本都來中國分享巨大的“勞動力紅利”了,中國很快成為了世界工廠,中國確確實實也繁榮了,但不可否認,中國所謂的“比較優勢”,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農民工制度優勢”。所謂的“農民工制度優勢”其實就是“同工、同勞、不同酬、不同權的優勢”。說白了,從一定程度上講,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和繁榮,是數億農民工以高工時、高強度勞動和低工資、低安全、低福利、低社保、低幸福為代價換來的。 農民工已經是中國工人階級的主力軍。靠這樣的“優勢”維持中國的高增長是不可持續的。 2010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強調,要通過“農民工市民化”解決農民工的問題。2月20日全國總工會發布《新生代農民工調查報告》,報告建議通過“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提升農民工薪酬;
推動社會保險政策法規的落實,擴大農民工參保面;多渠道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保障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在城鎮落戶后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住房權益;力爭全國每年至少解決400萬新生代農民工進城落戶”等等措施解決農民工的問題。 無論是中央的“農民工市民化”要求,還是全國總工會的“具體建議”,對解決農民工問題自然有很大的積極意義。筆者進一步認為,必須將“農民工問題”放在更大的框架中審視現行的“農民工制度”。 首先,繼續實行現行的“農民工制度”,繼續同工不同酬,內需就無法擴大,對國外市場的依附性就會更加嚴重,國家經濟自主性和國家主體性就會進步一喪失,經濟發展過程中因為分配不公導致的內需不足等深層次問題依然得不到解決。 其次,如果繼續實行現行的“農民工制度”,城市化就會更加落后于工業化,現代化就會失敗。亞洲四小龍之前的所有先發國家和地區,在人均GDP達到4500美元的時候,都基本實行了如下基本目標:農民減少到15%以下,85%以上的國民都成為了城市市民;國民基本待遇均等化了。我國2010年的人均GDP為4400美元,可是農民戶籍人口為9.4億,國民基本待遇均等化目標似乎越看越遙遠了。在筆者看來,我國的農民工制度長期存在也是中國城市化遠遠落后于工業化的重要原因。如果農民工市民化的目標不能實行,中國流動著的“二等勞動者”大軍就會更加龐大,這不僅進一步加劇了公路、鐵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壓力和巨大浪費,更大的問題是對社會可持續穩定構成威脅。 再次,如果再繼續現行的“農民工制度”,國民待遇均等化和政治權利平等化就不可能有實質性的進步。 第四,隨著“劉易斯拐點”的到來,繼續維持現行的“農民工制度”會導致中國提前步入衰退。我國1990年開始嚴格執行計劃生育,很多村子的90后比80后至少減少了30%。從2002年開始,好多地方的農村2-3村才合辦一個小學。現在90后開始就業了,新增勞動力供給開始減少,而經濟總量在增加,經濟速度沒有明顯放慢,對勞動力的需求依然是剛性增長的,從2010年到2011年,民工荒已經從局部蔓延至全國。這種趨勢來得太猛,會導致中國經濟提前步入衰退。中國是不是已經加入絕對的缺工狀態呢?也不是,如果實行“同工同酬同權”的用工制度,刺激農村通過農業機械化、種植規模化等手段替代勞動,農村勞動力輸出還是有很大潛力的。 筆者主張盡快革新現有的“農民工制度”,而不是在承認“農民工制度”的前提下修修補補。也許有人會說筆者激進,不是激進,是時不我待。十幾年前,在打破中國數億工人的“鐵飯碗”之時,不激進嗎?現在革新“農民工制度”有打破數億工人“鐵飯碗”那么難嗎?缺的只是打破“鐵飯碗”時那樣的決心和信心。筆者建議在不遠的將來從三個方面革新現有的“農民工制度”: 第一,所有勞動者同工同酬,在一個制度體系下運行。不論在什么企業工作,都必須簽署同樣的用工合同,享受同樣的職工權益,在當地勞動部門備案;解除勞動合同,統一在勞動部門依法辦理解除手續。 第二,所有勞動者同城同權,勞動者不論在哪個城市、何種企業工作,只要簽署了勞動合同,在勞動、戶籍等部門備案了,就自然取得當地市民待遇,包括政治待遇。 第三,廢除就業雙軌制和退休雙軌制,無論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干部職工,抑或是國企、民企的干部職工,都是勞動者,就業都應該適用同一勞動制度;退休了,都應該在同一退休保障體系里,全國一體化。 我國很多問題都是制度的問題,很多的制度問題不是修修補補可以解決的,是必須革新才能解決的。譬如:廢除了票證制度,就解決了價格雙軌制的問題;廢除了一般商品的指令性計劃生產制度,才解決了資源配置雙軌制的問題。改革改到今天,很多問題看似越改越多、越改越難,其實是缺乏壯士斷腕的勇氣。特權制度不廢除,歧視性制度永遠也不可能消除,這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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