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者繳納社保后實際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差額部分可由政府補貼,此外,還可通過國企紅利填補社保缺口。 最近廣東省多個地區提高養老金繳存比例,低收入者嘆息又要多掏腰包,壓力很大。(見2月17日《第一財經日報》) 社保“漲價”是普遍現象,每年7月1日是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日”,一些網友調侃“調整日”是“漲價日”,抱怨社保“漲價”導致生活質量下降。與社保同時“漲價”的還有醫保,同樣是在7月1日調整基數。 社保年年看漲,以北京為例,2007年最低繳費基數為3008元,2008年調至3322元,2009年漲為3726元,2010年攀升至4037元。社保被老百姓稱為“養命錢”、醫保被稱為“救命錢”,政府每年調整社保、醫保繳費基數主要依據上一年在崗職工平均收入增長率。社保是“犧牲”眼前利益保障未來幸福,考慮到若干年后物價上漲情況,如果社保繳費長期不做調整,現在的年輕人將來退休后領到的養老金將會少得可憐。因此,政府每年適當提高繳費基數有其必要性。 但宏觀層面的必要具體到個人不見得就公平、合理,年年“漲價”的社保導致窮人實際收入下降,生活水平降低,不可小覷。筆者以為,目前“一刀切”的社保繳費基數存在兩點瑕疵。 首先,調整社保的主要依據工資增長率不能真實地反映所有勞動者收入情況。比如2009年國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5053元,比上年度增長13.1%,而同期私企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18199元,比國企低48%。社保是按照社會平均工資調整繳費基數的,將國企私企收入“綁架”在一起,然后一“平均”,結果是私企人員工資“被增長”,只能多繳費。 其次是養老金寅吃卯糧,讓繳費人不放心。有媒體報道,我國社保個人賬戶“空賬”累計超過1.3萬億人民幣,目前是用在職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給退休工人發工資,這種“借債”養老已持續10多年,不免讓在職人員擔心,省吃儉用交社保給別人用了,到底值不值?自己老了會是怎么樣?這不能不影響年輕人繳費積極性,因此做實個人賬戶迫在眉睫。 社保“漲價”要顧及低收入者現實困難,解決辦法是區別對待,財政兜底。譬如當低收入群眾繳納社保后實際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差額部分就該由政府補貼。另外清華大學教授白重恩建議國家降低社保繳費標準,缺口通過向壟斷國企征收紅利填補,這也是完全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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