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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回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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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預計全年CPI為4%至4.3% |
經濟參考報 2011-2-16 |
多位專家表示,在宏觀調控政策將陸續顯現效果的影響下,全年物價走勢將“前高后低”,1月份CPI數據可能已接近甚至達到今年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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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局啟用新CPI統計方案 |
中國新聞網 2011-2-15 |
國家統計局從2011年1月起,將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以2010年為對比基期的價格指數序列計算,同時實施新的工業生產者價格統計調查制度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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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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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 左曉蕾 |
CPI的權重改變是有道理的。因為食品支出在總支出的比重下降了。 |
·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 郭田勇 |
我也擔心調整后的CPI水平會相對低一些。考慮到國內干旱糧價有上漲預期、國際大宗商品價格走勢以及國內房地產將進入調整期等因素,未來食品類價格上漲空間比居住類要大。但從理論上看,這似乎并不影響調整的合理性。 |
· 北京大學人力資本所研究員 易鵬 |
因為CPI沒有達到專家們預測的5.3而只有4.9,于是有人在質疑統計局數據失真時,也對CPI權重調整的方式進行了否定。我們要就事論事,統計局數據不準是老問題,是要批評。但也要看到統計局為CPI增加了1.3萬調查網點,為了讓CPI更合理增加了居住類,減少了食品類這種進步之舉。千萬別因噎廢食! |
·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 巴曙松 |
CPI權重調整主要改變的是各個分項的加權統計方法,并不改變八個類別各自的價格走勢和絕對水平,權重調整對1月份價格水平的影響十分輕微
,根據統計局的測算影響僅為0.024個百分點,顯著低于市場猜測的水平,這意味著1月份CPI的回落是食品和蔬菜價格回落以及政策調控主導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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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憲容:1月份CPI統計數據的經濟解釋 |
對CPI體系的權數問題,筆者幾年前就認為,以食品為主導的CPI體系嚴重誤導央行貨幣政策決策。近20年來,不變的CPI權數已與巨變的居民消費結構背離,客觀上需要調整權數,以使CPI數據更真實地反映物價變化。[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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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CPI權重為何要定期調整 |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部研究員張立群指出,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居民消費支出結構必然發生變化,食品價格權數的下調和居住價格的上調是大勢所趨。[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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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德明:居住權重提高符合時代潮流 |
以前的數據是民以食為天,食的比重比較大,但根據全世界的經驗,當到了一個中等收入國家的時候,食品類收入占的比重就不是那么重要了,這也反映了時代的演進,我們這次把食品方面的權重降下來,而把居住的權重提高,也是符合時代的潮流。[詳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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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權數構成尚待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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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理建:新版CPI數據須進一步公開透明 |
盡管改進統計方法系對民意的正面回應,但在更加公開透明的敘事語境下,回應方法本身仍有很大改進和提升的空間。譬如,對以下問題就應該做出更詳盡的解釋:為何食品與居住的權重調整是合理必要的?具體增減幅度之確定依據是什么?[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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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斌:新CPI權重方案應早點公布 |
從新舊指數對比來看,權重調整所引起的最終幅度變化并不大。從現實考慮,CPI權重的調整乃是順勢而為。但因事關民生,故每有權重調整,請早點公布。[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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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寧:CPI數據尚需更完整說明 |
國家統計局對輿論和民意的正面回應值得肯定,但回應之方法本身仍有很大改進和提升空間。統計很專業,但別以為老百姓都是外行,統計信息包括方法的公開透明,即便作為向社會普及統計常識,也很有必要這么做,因為它是考量政府信息公開誠意和程度的一個顯性衡量指標。[詳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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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調整難掩通脹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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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忠:CPI權重調整難掩通脹壓力 |
借助目前公布的CPI數字來佐證通脹壓力是增還是減,實際上是用通脹之果推導通脹之成因,是為本末倒置。而要有效遏制當前日益聚勢的通脹態勢,必須通過貨幣政策來加以調節,而非單純遏制某類具體商品價格的走勢。[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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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序:CPI數據不是全部真相 |
雖然1月CPI升幅看起來并不很高,但北京對通貨膨脹格外敏感。何況,數據沒有完全體現出通貨膨脹對很多中國人的實質影響。即使在調整權重后,CPI對于房價等資產價格上漲的反映仍很不充分。[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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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凡:CPI最大意義乃合理安排民生 |
CPI不僅是政策轉化的依據,更應是如何合理安排民生、提高民眾福祉的標桿。從CPI居高不下的推動因素分析,這一輪價格總體水平上漲與過去最大的不同是,既不僅僅是因為熱錢涌動,也不僅僅是因為貨幣過量發行,還新增了成本推動這一因素。[詳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