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的研究表明,我國行業間工資差距最高達15倍,為全球第一”。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方面否認這一說法,該所依據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數據研究顯示,按大行業劃分看,2009年,職工平均工資最高的金融業工資是最低的農林牧漁業工資的4.7倍;按細分行業劃分看,2008年職工平均工資最高的證券業是最低的畜牧業的15.93倍。我國行業間工資差距的確比較大,但并非全球第一。(2月15日《人民日報》) 一個是“按大行業劃分”得出的4.7倍差距,一個是“按細分行業劃分”得出的15.93倍差距,究竟哪一個更科學其實不必較真。而至于我國的行業工資差距是不是全球第一,就更不重要。重要的是,無論是什么“測算方法”和多大的“倍數”值都是“虛”的,而我國行業工資差距日漸擴大卻是“實”的——國際上公認行業間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過3倍則需要加以調控?v然是該研究所“按大行業劃分”得出的4.7倍差距,也遠遠超出了合理水平。 行業差距是國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另一種表現形式。行業工資差距之所以逐年拉大,主要原因有二:其一,相關壟斷行業和高收入行業的收入高速增長,而其他行業工資增長速度緩慢甚至滯漲,此消彼長之下,導致行業間工資差距鴻溝進一步增大且“增速”加快;其二,行業內“分配差距”的非理性擴大,是行業工資差距擴大的重要因素。 提起壟斷行業收入水平,公共關注的焦點多集中于“如何破除壟斷來解決壟斷行業收入過高問題”的層面,其實,所謂過高的“壟斷工資”,不過是一個字面上的“平均值”而已——換句話說,在壟斷行業內部,收入分配的差距也是相當大的。高管年薪上百萬,中層管理年薪數十萬,普通職工年收入區區數萬元乃至更低,是一個不爭的現實。 同樣的問題,不僅存在于壟斷行業。譬如在國企,因為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存在嚴重不公,導致內部“分配差距”越來越大。近幾年,企業參照公務員加薪的比例,根據企業效益來自主上浮工資。然而,企業管理者設計制定的調資方案帶有極大的“利己性”———企業利潤向企業高管、中層管理人員嚴重傾斜,極少數管理者上漲的工資份額是大多數職工群體上漲份額的好幾倍。 由此可見,內部“分配差距”越大,行業工資差距就會越大;而反之,如果壟斷行業內部“分配差距”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這些行業的平均工資水平必然也會隨之降低,相應地,壟斷行業與其他行業之間的工資過大差距也就會縮小。因此,重視和解決壟斷行業以及其他一些高收入行業的內部“分配差距”,是調控行業工資差距繞不過去的一個公正命題,遠遠比糾纏于行業工資差距多少倍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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