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一些地方辦社會事業的舉措令人深思:民營公交公司在強化公共服務的呼聲下被政府回購、民辦改制學校在規范清理的過程中被恢復公辦身份、改制民營醫院在重建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的政策中人心惶惶……對政府而言,如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辦好社會事業,高效率提供公共服務,達到少花錢多辦事、花了錢辦成事、讓有限的財政投入更加科學高效的目的,已成為當前急需解決的問題。 公共服務產品,強調其公益性,注重的是社會效益,其經濟屬性常常為大家所忽視。其實,既然是產品,就必須遵循經濟規律,經受市場競爭的考驗,追求效益和效率。我們不宜把強調公益導向與追求效率對立起來。 社會事業發展,政府主導天經地義,但政府主導并不等同于政府包辦。公共服務產品的提供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由于社會需求的多樣、多層、多元,就目前的財力實際狀況看,恐怕只能把公共服務產品的供給定位在保基本、促均等上,除此之外,大可交給市場去做。 政府主導要體現在規劃引領、資源整合上,提高財政投入的效率。事實上,公共服務產品由誰提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誰提供的更質優價廉,也就是說,要將民生經濟學這樣的經濟思維融合進社會事業的發展當中。 理清了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需求與供給、投入與產出、目的與手段3個關系,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產品就有了方向,就不至于走彎路,更不至于越位。政府樹立購買公共服務的理念,打破區域界限、行政壁壘、所有制屬性,以質優價廉的公共服務產品面向社會公開招標,明確產品的品種、數量、質量要求,讓所有服務機構公平競爭,使民辦服務機構有發展空間,公辦服務機構有發展壓力,從而激發活力,提高效率。 此外,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產品要到位,公辦服務機構的改革則刻不容緩,首當其沖的應是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以崗位設置為切入口,實行領導競選制、員工聘用制、崗位責任制、工資績效制,變過去的養人辦事為現在的辦事養人,同時,公共服務向社會開放,鼓勵民辦服務機構參與競爭,降低服務成本。也就是說,通過一系列的改革最好達到這樣一個目標:政府建立一個好機制,讓財政投入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使公辦民辦社會服務資源都能科學配置,合理使用,不搞重復建設,避免低效運行,實現老百姓得實惠、服務機構得發展、政府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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