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文化產業的迅速發展,版權保護問題日益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從一定意義上說,版權保護是增強文化生命力、創造力、傳播力的重要條件,是提高文化軟實力的重要保障。近年來,我國對版權保護越來越重視,特別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不斷加大版權保護的力度,初步形成了版權保護的法律和政策體系。與此同時,我國的版權保護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如思想認識還不夠到位、版權保護制度還不夠完善等。提高我國文化軟實力,要求我們充分認識版權保護的重要意義,努力探索加強版權保護的有效途徑。
版權保護可以為文化創新提供激勵。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文化創新者不僅需要獲得相應的社會地位,而且需要獲得相應的經濟回報。由于文化產品具有公共性的特點,如果沒有版權保護,就會出現未經授權而“搭便車”的文化消費行為,使文化創新者的勞動成果難以得到尊重,也無法獲得充分的經濟回報。這必然挫傷文化創新者的積極性,不利于文化創新。
版權保護可以為保持和增強文化生命力提供保障。正如文化創新需要版權保護一樣,文化生命力的保持和增強也需要版權保護,因為任何一個民族的文化只有不斷創新才具有活力、進而具有生命力。我國擁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文化底蘊深厚,文化資源豐富,但如果不能持續創新,我國的文化發展也難以煥發出新的生機和活力。美國作為一個移民國家,盡管沒有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但由于擁有包括版權保護在內的比較成熟的制度保障,因而具有較強的文化活力。
版權保護可以為文化傳播提供平臺。文化產品具有易復制、易傳遞的特點。隨著國際文化交流的不斷增多和傳播手段的日益發達,文化產品在國際范圍內的傳播日益快捷。在文化產品傳播過程中,必須通過版權保護等有效形式搭建合作、交流的基本平臺,切實保障著作權人在全球范圍內的利益,否則就不利于文化創新,不利于各國之間相互借鑒文化創新成果。1952年,聯合國通過著作權保護公約即《世界版權公約》,基本解決了國家之間的版權保護與版權糾紛問題,極大地促進了文化產品在國際范圍內的交流和傳播。
進一步完善我國版權保護法律體系。雖然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版權保護法律體系,但由于起步較晚,這一體系還不夠合理和完善。應著眼于變化發展的實際,進一步完善我國版權保護法律體系,使版權保護更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更有利于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文化的繁榮發展。
出臺適合我國現階段國情的版權保護政策。從具體政策層面說,版權保護過寬或過窄都不利于文化的繁榮發展。目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版權保護特別是網絡版權保護問題上存在較大差異。由于發達國家網絡資源相對豐富、網絡內容提供相對較多,因此要求實行嚴格的版權保護政策;而發展中國家由于資源相對緊缺,因此要求實行相對寬松的版權保護政策。從這個角度看,版權保護政策的制定不能無視一個國家的現實國情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等,一味強調與國際接軌。對于我國而言,應根據我國現階段國情,探索科學合理的版權保護政策,并根據經濟文化不斷發展的具體實際,適時調整版權保護政策。
加強版權保護的法制宣傳和教育。當前,我國一些公民的版權意識還比較薄弱,盜版、剽竊他人作品的現象仍然存在。針對這種現實,應開展廣泛、深入、持久的版權法制宣傳和教育活動,增強公民的版權意識和版權保護觀念。特別是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通過公益廣告、開辦專欄等多種形式,深入宣傳和解讀相關政策,引導人們自覺履行版權保護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