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破發”潮的肆虐,再度告訴我們:慶父不死,魯難未已,“三高”不滅,股災不止。
歷史常常有驚人的相似之處。不過,如果以為它說的只是時間范疇的事情,未免大謬不然。實際上,股市的“三高”和城市的“三難”,便是發生在空間范圍的形似神亦似的典型現象。
股市有“三高”:高發行定價、高市盈率、高比例超募;猶如城市“三難”高房價、路堵、公共場所吸煙一樣,無不是越治越糟,一沾手就像粘上了毒蜘蛛的蜘蛛網,甩又甩不得,不甩又燙手。
“三高”和“三難”一樣,固然可以說是“市場化”或“城市化“的產物。但是,并不是“市場化”就一定得產生“三高”,“城市化”就必然得伴隨“三難”。事實上,全世界成熟的股市,市場化程度哪一個也比我們的股市高得多,但是,有幾個像我們那樣出現如此嚴重的“三高”的?再說,中國某些大城市的房價之高,道路之堵,公共場所的烏煙瘴氣,即使是全球屈指可數的著名城市化大都市,也只能自愧弗如。這又豈是簡單地把問題歸咎于什么“化”就可以一“化”了之的?
股市“三高”的產生,與其說是發行定價制度市場化惹的禍,還不如說是“重融資輕回報”的市場定位所使然。實際上,在把滿足融資需求的市場擴容當成資本市場壓倒一切的發展目標的前提下,這種由行政之手操控的“市場化”就成了某些圈錢尋租活動最理想的牟利機遇。管理層一邊放棄對發行定價必要的“窗口指導”,一邊又有意把抬高發行市盈率當成打破“新股不敗神話”的調節工具,還把“破發”說成重大的改革成果,難道這還能說是所謂保障公平維護穩定的“市場化”嗎?
在對待“三高”、“三難”的問題上,常常有一種匪夷所思的邏輯在作怪。比如“三高”說是參加詢價配售的人太多,不利于形成市場約束機制,于是便有了承銷券商選擇權和搖號配售。其實,券商選擇權無非是讓發行人和承銷券商擁有更多的按自己的利益意志支配發行定價的自由,而搖號配售則讓少數“近水樓臺”的投資機構把報價作為獲得更多配售的交換方式。新股發行改革就這樣一次次地成為由散戶埋單,而發行人、中介、券商和詢價配售機構則掠取越來越高的無風險利益的“杯具”。
讓人堵心的,并不是“三高”或“三難”真的無法可治,而是所謂的治理方案,很多的時候非但并沒有改革的新意,反而是在忽悠,公共場所控煙就是典型的一例。一邊只講控煙而不動真格罰款,一邊改頭換面的煙草廣告照樣還在電視媒體招搖過市,這不是煙草財政下的一種控煙秀是什么?新股發行體制二次改革簡直如出一轍。莫名其妙的承銷商選擇權和搖號配售權,說穿了,就是石頭往山里搬,讓發行人、券商和圈子里的機構想要多高的好處就拿多大的份額。
“三高”猶如“三難”一樣的難治,這是不難理解的。但在筆者看來,治“三高”或比“三難”還難。“三高”非但在某些利益中人的眼里是所謂市場有人氣的表現,說不定還被某些人當成政績呢?新股發行源源不斷,再融資不絕于耳,如果壓根兒就沒有人真正想去治理
“三高”,那么,“三高”對于股市來說,恐怕只有更高,沒有最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