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潤研究院1月18日發布的《中國富豪特別報告》顯示,胡潤百富榜發榜12年共有24名“問題富豪”落馬,行賄、資本市場相關問題和詐騙是富豪出問題的三大主因。而房地產和基礎設施建設是問題富豪最多的行業,分別有9人和4人。胡潤百富榜12年共有1882位富豪上榜,24名落馬“問題富豪”占其中的1.3%,被網友調侃為“殺豬榜”。 說胡潤百富榜是“殺豬榜”似乎有點過了,但如果稱其為“出事榜”,筆者以為,卻并未褻瀆其存在的價值。24名問題富豪的落馬,并不包括正在接受調查的人數,背后其實有著多重隱喻: 其一是高比例的落馬現象印證了中國富人的“原罪”說。中國富豪的原罪問題我們可以簡單地理解為,是其在發家致富,或者賺取“第一桶金”時,所存在的背離公平正義甚至違反法律的行為。一些富豪在發家之后,將這種原罪雪藏,洗心革面、本分做人做事;而另一些人,卻延續了這種意識,將原罪發展成本罪。24位出事的富豪背后,恐怕均有這種原罪的魔咒。 其二是出事的富豪多,且以行賄、資本市場等為主因,從側面反映出中國的官商生態存在著嚴重問題。富人以其經營的領域和產業,為官員提供了權力尋租的最佳空間和機會;而官員手中所掌握的權力便利,無疑又成為富人最為有效的資源。你需我要,于是臭味相投、一拍即合,行賄、受賄成了一些富豪和官員永遠也無法擺脫的困擾。 其三是中國富豪普遍缺少社會責任感、公平意識甚至守法意識。致富之后,無論是否身負原罪,絕大多數人似乎都變成了一副守財奴形象:用資本換取更大的資本;隨意揮霍、天價消費也不愿意投身慈善;寧愿讓錢財把自己的下一代變成囂張跋扈的問題“富二代”,也不愿意為社會承擔一點兒應有責任。至于遇事不先以公平競爭為原則,以法律為底線,而以尋求權力捷徑、鉆法律空子的意識,更是在一些富豪身上表現得淋漓盡致。 “百富榜”成為“出事榜”,應該還有更深層次的、需要我們思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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