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頂山一農民偷逃高速路費368萬元被判無期案,本已生效,卻原來是兄長時建鋒代弟弟時軍鋒頂罪,還真是幽了法官一默。此案近日又出現了新進展,平頂山市檢察院稱,此案已被撤回,并承認此案在偵查和審查階段存在諸多失誤。 一個農民,在兩輛卡車上套用假軍車牌照營運,在8個月內,偷逃2361次,逃費金額竟高達368.2萬余。公眾首先質疑的就是這高得離譜的過路費,雖然法院說這其中包括高額罰款,很多人的第一反應還是覺得它是偽造的。法院隨后公布了部分證據細節,第三方某監控收費通信服務公司也提供了兩臺車通行的詳細信息,證明天價逃費金額屬實。而這樣的“真實”比“偽造”更具殺傷力,原先質疑逃費金額摻水的網友這回傻眼了,原來還是自己太天真了,“高速公路”原本就是“高費公路”。 公眾對法院判偷逃過路費農民無期徒刑的質疑,既出于直覺的憐憫,更出于一種理性的義憤,這種義憤來自對公路收費太高、太濫、太亂的不滿。路卡密如麻,收費無期限,欲從此地過,留下買路錢。只是“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中的“我”本應是過路的那些納稅人,公路公路,公民人皆有份的路,它是公共品,不應該是某些利益集團少數人的發財路。去年全國政協聯組討論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宋振鐸炮轟我國的高速公路收費,他指出據貴州的一項調查,當地高速公路收來的費用中15%用于還貸,其他都分了,而江蘇交通運輸廳一個副廳長說想當收費站管理員,因為該省一些公路收費部門普通收費員月薪多的超過萬元,還不包括平時的福利。 公路收費站到底是在為誰收費?若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那么在國庫充盈而民生多艱之時,少取一些甚或不取,不正是題中應有之義嗎?燃油附加費都已交了,罰款也沒二話地交了,過路費能不能少交一點?世界銀行曾經專門發布了一份有關中國高速公路的研究報告,該報告披露,在車輛通行費所占人均GDP的比例中,中國以超過2%居首位,超過美日德等發達國家。世行專家說,中國高速公路通行費高,而中國又是通行費可承受性全世界最低的幾個國家之一。 昨天,交通運輸部副部長翁孟勇在國新辦發布會上,就高速公路收費問題進行了回應。他提到四條措施:一是規范管理,完善相關管理政策;二是致力于建設收費和免費兩個系統,對普遍公路實行免費通行;三是逐步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的收費;四是對關乎民生問題的一些重要物資,主要是鮮活農產品,實行免收通行費。交通部的設想當然是有利于民生的,只是還很宏觀很原則,希望政府能拿出公路通行減免費用的具體路線圖和時間表,比如明確一條收費公路收的錢還清貸款后,再收幾年就免費開放。 有趣的是,有網友根據翁部長說的已撤消1723個收費站,解決了40萬原工作人員的分流安置工作,計算出平均每個收費站232人。去年《錢江晚報》就披露溫州蒼南的一個小小公路收費站,竟有113人領工資。這樣看起來,“高費公路”的減費空間還是蠻大的。真心期盼減免公路費用的路線圖和時間表能早日出臺,降物價,減成本,紓民生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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