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1月10日刊發報道《房價上漲他們為何淡定》,以工作和生活在京滬穗的三個外地人“熬”、“創”出了房子及“租”出了快樂的案例,認為他(她)們的共同點都在于“不啃老、靠自己、靠奮斗”,由此呼吁中國的年輕人不要太急于買房,建立健康的住房消費理念,不妨“先租后買、先小后大”,緩解當前購房壓力年輕化、購房需求提前釋放的慣性。 首先來說報道中提到的那對在廣州租房,租出了“快樂”的80后小夫妻。同為80后、同住廣州城,筆者尊重他倆選擇的生活方式。支撐那種生活方式的,來源于小夫妻兩三萬的月收入,他倆租住的天河城區域的75平兩室一廳,市場租價在3000-4000元,月收入當然負擔得起。但值得探究的在于,天河城區域是廣州市中心,相比半小時通勤車程的近郊,大抵會給他倆至少增加兩成左右的生活成本;報道介紹的小夫妻一年多次到廣東省內外知名景區、城市旅游,再加上這方面開銷,極有可能反映出一種“月光族”式的生活方式,哪里還會有錢儲蓄、投資呢?難道說,這也叫做“健康”的住房消費理念? 應該說,報道提到的這對到廣州發展的80后小夫妻,有非常不錯的事業起點。其同齡人中,與他倆收入、事業發展情況相近的許多人,選擇到廣州近郊乃至遠郊買房、租房(租金只相當于天河城區域的三分之一),除了存錢、積累資金創業或投資等考慮,通常還會有生育下一代、借買房取得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學位的預期安排。與這些考慮、安排的重要性相比,每日艱辛的公交(地鐵)、自駕車通勤旅程作為代價而言,也就算不了什么。反之,如果租房租出了快樂的小夫妻,未來也有生子及學位的打算,那么今天的快樂和瀟灑就必然會鑄成日后的煎熬。這還不必說,小夫妻的“快樂”,是建立在事業收入穩定的預期之上的,他倆只看到房價有風險,卻沒注意到職場有風險。 廣州在內的國內一、二線城市,還有許多事業起點和收入水平遠遠遜色的年輕白領、藍領,許多人也有買房的愿望。這是否可以一概定義為“不健康”的住房消費理念呢?很多人剛到廣州的一兩年內,工資收入水平并不高(1月9日,廣州團校發布報告稱,廣州青年平均月收入3163.45元);學校、專業背景和實踐經驗的不足,導致頻頻主動或被動換工作;廣州中心城區多分布商貿企業,且寫字樓區域相對集中;廣州中心城區內,他們可以承擔、滿足相對舒適生活的月租1500元內的房源極少,沒有公共租賃住房,多是中高檔小區(每套租金2500元以上)或城中村握手樓(每套租金500-1000元)——這幾點因素累加起來,就決定了大多數白領、新畢業生只能租住中心城區的城中村(否則就找不到工作),忍受較差的生活質量。等到他(她)們事業有了起色、省吃儉用有了積蓄,你認為他(她)們會像那對小夫妻那樣去租住中高檔小區住房(把工資和積蓄花得干干凈凈),還是咬牙去近郊、遠郊買一套相對便宜的房子?對于他(她)們來說,租房比買房可能真的更符合經濟理性,但買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哪怕路途遙遠,快到了佛山或東莞),似乎更符合人生理性。 根據廣州本地媒體報道,這兩年內,隨著房價不斷上漲,城區商品房的房租價格上漲幅度十分夸張,這在相當程度上造成了,原先租房生活的很多中青年籌錢買房。房價漲,房租也漲,誰真能始終淡定? 至于報道中提到的外地人在上海“攢”房、在北京通過創業掙錢“創”房的故事,不僅與租房租出“快樂”的案例,存在“快樂”、“幸福”邏輯上的矛盾,而且客觀而言,只能反映一部分人在京滬房價在幾年前相對低位時,無意識實現的正確投資,本質上不能說明“量力而行”的道理。 《人民日報》報道隨附的短評中說,“人生比的是成長速度,而非起點高度”。這句話當然是對的,但在廣州這樣的城市,“先租后買”卻因政府公共租賃住房供給缺失、城區商品房租住價格過高、畢業生新參加工作薪酬水平較低等因素,只能變異為“城中村租房”一步跨越到買房的無奈選擇,釀成一個個被房貸壓力、交通擁堵壓力、失業壓力疊加壓迫的“復合奴”。而像報道中提及的租房租出快樂那樣的生活方式,是絕大多數年輕人所無法承擔的“成長速度”、舒適享受,甚至方式本身也值得商榷——把錢都花在房租和旅行支出上,就叫做有了“成長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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