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人民日報》刊發一篇報道,以實際案例建議民眾對房價上漲要淡定,提倡量力購房,租房住一樣能獲得人生的幸福感。聯想到上個月溫總理在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直播時提到:住有其居并不意味著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住房,有些剛畢業的學生、有些農民工都可以采取先租房的辦法來解決住房的問題,租價要合理、條件要完備,使他們住得能夠感到方便。 顯而易見,引導民眾通過租房解決住房問題,正成國家輿論引導的重要方向。稍作溯源,2007年,黨的十七大首次明確提出“住有所居”,意即讓人人有房住;而之前政府文件中的表述是“居有其屋”,指家家有產權房。這是我國住房政策的重大轉向。實際上,這也是房價持續上漲、普通民眾購房難度加大,同時住房保障滯后形勢下的必然選擇。 然而,想讓民眾心甘情愿地通過租房解決住的問題,而且能夠獲得安全感、舒適感和幸福感,絕非易事。主要存在三個層面的困境。 第一個層面是觀念,中國人喜歡置業,只有住在私有房里才能獲得意識深處的滿足感,本性難移,想要改變這一根深蒂固的觀念,難度可想而知。 第二個層面,資產保值升值的問題。幾年前國家就提出鼓勵居民增加財產性收入,而房產的保值、增值功能是有目共睹的。就中國當前的兩大投資品而言,近十年投資房產的都發財了,而買股票的或者沒賺到多少,或者至今被套。這就讓那些原本購房吃力群體,在國外鐵定須租房住的,而在國內即便是通過“啃老”、動員所有親友的錢袋子,也要創造條件去購房。 第三個層面,要有讓人放心、安心、開心的可租房源。在外來人口集中的大城市中,確實有很多人正在租房住,但絕大多數都是被迫的、窩心的。這一點與歐美國家截然不同,美國和歐盟的住房私有率分別只有67%和50%左右,很多人并不是買不起房,而是租房住更方便、更時惠,很多法律都在維護房客權益。而中國的現實情況卻是,房東臉色不好看,有時還愛胡來,隨意漲房租,甚至驅趕房客。 這三個層面中,最關鍵的是第三個層面。如果可以獲得比較理想的可租房源,估計多數人都會按自己的支付能力,理性地選擇到底是購房,還是租房。想要解決這個問題,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場無形之手,必須一起給力,同時讓保障和市場發揮作用,才能達到或接近目標。 保障方面。要加大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保障力度,為廣大住房困難群體,提供更多的合適房源。我國廉租房制度啟動比較早,各地都已建立起相關運作體系,但這一產品只能保障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覆蓋面太小。在這種情況下,公租房制度挺身而出,去年七部委聯合出臺《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其后又陸續出臺信貸、財稅方面的配套政策,上月底住建部部長姜偉新表示: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加快解決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體、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問題。今年國家提出要新開工1000萬套保障房,而其中公租房占大頭。 在此形勢下,重慶市“野心勃勃”,計劃至2012年底,新建4000萬平方米公租房;上海市亦積極向上,“十二五”期間將建設籌措公租房(含單位租賃房)1000萬平方米、約20萬套(間);加上目前已投入使用的各類單位租賃房項目,到2015年末,上海公租房總規模可望超過1500萬平方米,覆蓋約100萬常住人口。 市場方面。一方面,要增加房源的有效供應,通過土地、信貸、稅收手段,支持各種企業和社會機構參與租賃房的投資、建設和經營,同時鼓勵房東的租賃行為,尤其是租約長期化。另一方面,重在規范市場秩序。應學習西方國家經驗,比如德國法律規定,房東不得隨意驅逐房客、禁止二房東(容易滋生群租)、控制租金水平和漲幅,正由此于,德國租房率穩居歐洲首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