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調查的深入,日前引起警方介入的齊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遭遇高額騙貸一案,其風險痕跡早在2010年年初就已露出端倪。
12月28日,坊間盛傳齊魯銀行虧損60億,加上其他總計虧損過百億,董事長邱云章、行長郭濤“被抓”。60億相當于齊魯銀行2009年全年4.88億凈利潤的12倍多,而當年該行不良貸款合計才7.04億元,不良貸款率僅為1.99%。后來又傳工行、中信等多家銀行牽扯其中。這些均沒有得到證實,也沒有權威部門的權威消息。一時間,齊魯銀行事件撲朔迷離、紛紛揚揚。
但是,有一個事實可肯定。據新華社報道,濟南公安機關近日宣布查獲一起偽造金融票證騙取資金案件,涉及濟南當地多家金融機構。以筆者看,無論最終司法部門查處結果如何?涉及金額多大,涉及銀行有多少?這起“久違了”的偽造金融票證騙取資金案都給我們帶來一些反思和警示。
這幾年雖然銀行金融業監管部門越來越多,監管隊伍越來越龐大,監管政策多如牛毛,天天喊與國際接軌,但在從事銀行業工作幾十年的我看來,監管取得的“成績”遠沒有總結報告、匯報材料和公開報道中那么樂觀和理想。客觀地說,這么多年在大型商業銀行的改革上確實取得了一些成績,對大型商業銀行的監管也越來越規范、越來越嚴格。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對于早期的股份制銀行、區域性銀行、農村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銀行的監管幾乎放任自流,漏洞百出。這些銀行直接隸屬于地方政府管理,監管部門只是業務上的監管;受到地方政府等多方壓力驅使,監管上尺度和執行力都大打折扣,甚至屈從于政府的壓力和行政命令。這些銀行的資產風險、操作風險、道德風險、內控風險都不容樂觀。監管上的放任自流和失之于過寬是齊魯銀行出事的監管不力原因。實際上不僅齊魯銀行,如果對全國中小型特別是諸如地方性金融機構進行一次全面的、嚴格的監管檢查,肯定問題不少。
在多年貨幣超發背景下,商業銀行過慣了“寬松”日子,習慣于在流動性泛濫下輕松經營。一旦銀根收緊,市場流動性偏緊,立馬原形畢露、無所適從,一些銀行在這種情況下正經本事沒有,歪門邪道不少,采取惡性競爭、票據抵押等手段吸收存款。這種吸收存款的手段必須由客戶包括企業財務會計人員配合,銀行內部人員不可能完成整個操作。這就給了偽造金融票證騙取資金者以可乘之機。當年轟動全國、震驚世界的哈爾濱中行高山盜取10億資金案件就是利用攬存款之機得逞的。去年央行六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使得一些銀行資金出現了緊張狀況,筆者曾經預言高息攬儲將會很快出現,不幸被言中。由央行收緊銀根到商業銀行資金緊張,再到商業銀行為了緩解頭寸資金緊張而高息攬儲,再到出現偽造金融票據騙取資金大案,其中存在關聯性。這一事件說明目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能力低下,競爭力極弱,說明銀行業監管防線不堪一擊。
另一個需要思考的是,
對金融風險、對銀行經濟案件問題采取“紙里包火”的做法,結果是把小問題釀造成了大問題,把小風險釀造成了大風險。比如齊魯銀行事件,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早有預警和提示,結果是人員被換,最終釀成大案。現在許多銀行包括公開上市的商業銀行竟然封閉消息、封閉輿論,只要有負面東西一律不讓報道,說是擔心引發金融風險。其實在風險案件有苗頭時就公開消息,自覺接受輿論監督,一方面鍛煉了商業銀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另一方面又能把風險消滅在萌芽和初期,再一方面也能使得民眾及時了解真實情況,避免被謠言所惑,俗話說謠言止于真相。這種“紙里包火”做法已經給中國金融業帶來了相當大的危害。現在金融機構案件一旦“爆發”就是動輒上億、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的案件,包括騙貸案件、不良貸款集中爆發案件、偽造金融票據案件以及內外勾結盜取銀行資金案件等。因此,齊魯銀行事件給我們帶來的反思和警示是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