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方黨委“十二五”規劃《建議》已經陸續出臺。從目前已經公開的23個省(市區)黨委關于“十二五”規劃的《建議》來看,只有3個省(市區)調門和中央一致,是弱化經濟增長指標;有10個省(市區)繼續鎖定在快速增長的目標上,仍追求10%以上的高增長;還有10個省(市區),還是要大干快上,追求12%以上的增長率,其中有7個省(市區)提出了翻一番的目標(即增長率要達到14%)。 可以說,大部分地方政府在制定“十二五”規劃目標上,仍然鎖定在“加快發展”的軌道上。如果不及時遏制這一傾向,“十二五”經濟增長的層層放大效應只會比“十一五”有過之而無不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目標也可能落空。 從世界大國看,各國都不統計地區生產總值,更談不上比較或考核地區生產總值,這容易產生重復計算,并不科學,也不真實。因為中國太大,目前統計省級生產總值還說得過去,沒有必要統計省以下地區生產總值。從今后看,還要與國際接軌,逐步取消對省級GDP的統計,只有全國的GDP,不能搞出兩個不同的GDP數據。 對地方政府,取消了地區生產總值考核目標之后,它們的政績到底是什么呢?我認為,地方政府最大的政績就是改善民生,提供地方性基本公共服務和重要公共產品,加強社會管理,進行市場監督,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實行綠色發展,強化節能減排,保護生態環境。從不同的政府層次看,越是較低一級的政府,越是要強化公共服務職能,越是要淡化經濟職能。這是地方政府職能轉變的基本方向,是地方行政體制改革的根本方向。 對地方政府特別是省以下的地方政府來說,實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增長指標更為重要。在這里,我們建議用居民總收入代替純收入或者可支配收入。總收入包括經營性收入、工資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社會保障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農業直接補助等,也包括財產性收入、租房子、租賃土地。因此采用總收入口徑更好,也與國際通行做法接軌。 (摘編自《21世紀經濟報道》2010年終特刊,標題系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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