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飄香劑”、“辣椒精”和“火鍋紅”到底有沒有害?面對記者費了好大勁暗訪得來的“秘密“,質監與工商部門都明確表達了“不好管”的意思,前者說“食品添加劑的種類太多,自己也無法明確告知記者這些產品究竟能否食用”,后者表示“只管產品外包裝上是否有廠名、廠址、聯系電話”。(《揚子晚報》12月15日) 此言一出,驚煞世人,鬧了半天,不是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太無能了,而是食品添加劑的制造和銷售商們太聰明了,盡鼓搗些連監管部門也搞不清楚的食品添加劑出來,還把包裝弄得像模像樣。難怪要靠百姓不斷“以身試毒”,媒體三番五次“沖鋒陷陣”,才知道蘇丹紅、瘦肉精、烤鴨油、洗蝦粉…… 可細細咂摸,監管部門扯著嗓子將棍子打在“生產與銷售商”的無良上,實在是歪理。市場經濟,溫情的道德邏輯顯然抵不過謀利的沖動,做生意賺錢,無可厚非,你可以提醒廠商多流些“道德的血液”,但良心、責任,卻不能代替“管理”與“制約”。當知毒造毒、假冒偽劣成為沒有任何風險的技術活兒,你能指望誰面對暴利靠自律過活? 何況,監管部門的人員大都是百里挑一的人才,其知識層次、智商水平比商販們更高一籌。假如其始終“火眼金睛”的話,別說賣家不敢輕易造次,就是想蒙混過關、以次充好,那也會是“小心翼翼”、“戰戰兢兢”。比如,上海曾經一聲令下,“滿城禁用洗蝦粉”,一時間,當地的洗蝦粉銷聲匿跡;再比如,在嚴查三聚氰胺之時,也沒有哪個奶粉廠敢頂風作案……所以,食品安全問題的關鍵不是“不好管”,而是監管部門不想管、不愿管。 這其中,固然有食品安全,質監、工商、衛生等多個部門交叉管理、分段執法、重復執法的體制性問題,但更關鍵的在于,監管懶政、工作簡單化“無人管”——即便到了行政監管對食品時常高度“失明”與“失控”的階段,問題食品侵害民眾健康,發展到了令人瞠目結舌的程度,只要消費者沒有當場中毒倒地身亡,或形成大規模的社會問題,監管人員可被追究的責任,似乎就不復存在。 不僅如此,有些毒食品已經昭然若揭,一些監管部門公然與眾人“打太極”也“無人管”。比如,有查出質量問題后幫企業瞞報、讓消費者多吃半年致癌物嚴重超標茶油的某質監局;有“不公開問題是為了維護社會穩定”,堂而皇之為己辯護的某質檢官員。詭異的是,對類似幫企業糊弄民眾、站錯隊的監管部門,卻無實質意義上的處罰。 可以說,化學底料的火鍋里飄蕩著監管“無人管”的辛辣。要讓監管部門“動起來”,不僅要讓食品安全法中明文規定的職能部門問責制真正發揮作用,督促監管部門工作人員提高責任心。更要實現民眾對“監管部門”的全過程“監管”,公開監管部門的所作所為,在官員考評、升遷問題上由群眾說了算。在食品問題上誰妄想“搞定就是穩定,擺平就是水平”,誰指望“無事就是本事,妥協就是和諧”,就叫他“光榮”下課。如此一來,誰敢再用“不好管”的托辭將責任推得一干二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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