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在“十二五”時期“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這將文化產業發展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在2009年已經達到8400億元,約占同期GDP的2.5%。如果要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文化產業增加值至少要占到同期GDP的5%到6%。2009年,我國的GDP約為33萬億元。如果按照每年8%的增長速度,到2015年我國的GDP將達到約53萬億元;文化產業增加值占5%,就是26608億元。從2009年的8400億元到2015年的26608億元,文化產業的年增長率要達到21%。從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實際來看,實現這一目標既有許多有利條件,也面臨嚴峻挑戰。 首先應看到,“十二五”時期我國宏觀經濟形勢非常有利于文化產業加快發展。經濟結構調整、出口結構升級、消費增長、新技術應用和城鎮化,是今后一段時間拉動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五駕馬車”。第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經濟結構將加快調整,制造業特別是沿海發達地區的制造業將大規模升級,可能導致文化市場出現較大變化,由此產生的文化需求增長可能更為迅速。第二,投資與消費的比例、出口和內需的比例以及三次產業的比例等不斷趨向合理。近年來,聯合國貿發會議制定了新的國際文化貿易指標體系,將富含創意設計內涵的產品(如傳統工藝品等)納入統計,結果顯示我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創意產品出口國。這意味著我國的出口結構正在發生積極變化。第三,我國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惠及民生的政策,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體系的不斷完善,以及消費環境的改善,都將起到推動文化消費的作用。第四,近年來數字化信息技術迅速發展,并在文化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在3D技術的帶動下,傳媒呈現匯流趨勢,數字內容產業蓬勃發展。“三網合一”的提速也表明,信息技術的大規模商用可以使消費產生“爆發式增長”的效應。第五,高速鐵路的迅速發展,大大改善了一批二線甚至三線城市的區位性質,興起了新一輪城市建設的高潮。大量新穎和別具特色的文化設施將隨著城鎮化的推進而不斷涌現,這在整體上有助于推動文化產業發展邁上新的臺階。 與此同時,“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加快發展也面臨一些嚴峻挑戰。近年來,受傳統經濟發展方式的影響,我國文化產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出現了“GDP掛帥”傾向,一些政府部門過度干預文化產業發展,文化產業過分依賴政府支持和財政投入,導致一些領域出現了泡沫化趨勢;我國正處于工業化中后期,居民收入雖然增長較快但差別較大,大多數人的收入水平仍不高,文化消費能力有限,而具有強烈文化消費傾向的年輕群體還處于成長初期,受各種因素影響,他們的文化消費很不穩定;等等。有效改變這種狀況,應在深化改革、推進創新上下功夫。一是繼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當前,雖然民營資本進入文化產業已經有了長足發展,但是許多競爭性領域的文化產業對民營資本的準入限制仍然很多。這不僅挫傷了民營資本參與文化產業發展的積極性,也極大地限制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潛力的充分發揮。應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鼓勵非公有資本依法進入文化產業,并提供相關政策支持,推動形成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二是繼續加大文化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包括調整產品結構、企業結構、市場結構等。今后幾年對于我國的文化產業來說,既是大企業盤活存量、重新洗牌的機遇期,也是個人創業、建立中小文化企業的大好時期。在這一時期,不能只強調做大,片面強調兼并重組、上市融資,而應同時強調做強,把質量和效益放在第一位,更加注重培育企業的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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