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來,土地問責總是“高聲喊,低聲問”,難以見到有實質性動作跟進。由于土地問責總在“逗你玩”,使違法用地變得有增無減。 依照國土部、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即15號令),2010年土地違法問責名單已經基本確定,問責工作近日就將啟動。最新的消息顯示,本輪問責對象可能涉及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據12月1日《第一財經日報》) 8月份,媒體曾對國土部土地問責進行密集報道,即所轄區域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或雖未達到15%的“警戒線”,但后果嚴重的將被問責,包括記大過、降級或撤職等。 但三個月過去了,土地問責變成了“逗你玩”,F在,三部委又重新拿起問責大旗,從社會各界和網友們的反映來看,普遍認為,此次問責,也極有可能是在喊“狼來了”。 因為,近十年來,土地問責總是“高聲喊,低聲問”,沒有實質性動作跟進。國土資源部的相關人士就曾透露,1998年至今,縣級以上的干部因為違規違法出讓土地而被處理的可謂鳳毛麟角。 按理講,國家并不缺少土地問責制度的架構。2000年3月,監察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公布的《關于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辦法》,首次對土地違法官員,進行了問責制度設計;2004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增加相應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量紀標準的規定;2008年6月,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聯合修訂了《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緊接著,2009年,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又聯合下發了《關于適用〈違法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第三條有關問題的通知》,就違反土地管理規定問責行為,做出更具體明確的處理辦法。 根據邊際效應遞減原理,相同或類似的內容每重復一次,其效力就減弱一分,重復的次數越多,效力就越差。也許正是由于這個原因,國家土地問責政策一個接一個出臺,但多是以整改的方式收場,真正處罰的少,在絕大數地方成了“一紙空文”。由于土地問責總在“逗你玩”,違法用地事件有增無減。今年上半年,全國有2.2萬件違法用地行為發生,涉及土地面積11.7萬畝,其中耕地4.4萬畝。 因此,與其依靠部門力量問責,不如祭出法律重典這個“殺傷性”武器:除認真執行《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外,還要對土地違法情節嚴重的,予以刑法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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